风机塔筒捆绑招标公告

风机塔筒捆绑招标公告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机塔筒捆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0714-EMTC-4224/1/2/3
业主编号:HN_B_BJ/XNY_WZ/TT_016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机塔筒捆绑采购项目 包1:华能武川后湾兔风电项目、包2: 华能河口五期风电项目、包3:华能河口六期风电项目的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范围
包1:华能武川后湾兔风电项目 (33套风机塔筒)
包2:华能河口五期风电项目 (33套风机塔筒)
包3:华能河口六期风电项目 (33套风机塔筒)
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制造企业。
3.2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要求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3.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3.4 投标人需具有投标项目风力发电机单机容量及以上的塔筒供货业绩,具有一次性成功安装、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
3.5 投标人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非露天的厂房,配备行车、自动数控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四轮卷板机、自动焊机、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并最终得到风机主机制造厂家、设计单位及买方的共同认可。
3.6 投标人必须有足够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人员,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3.7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 不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5月5日起至2011年5月23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1217室(北京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
售标联系人:张 凯 、赵天舒 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无论投标包数多少均为5000元),售后不退(邮寄需另加1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1年5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北京市美泉宫饭店三层雅典厅。定于2011年5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北京市美泉宫饭店三层雅典厅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_张凯、赵天舒
电 话:____***-****************____
传 真:_____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094001
电子函件:__ zhangkai@ceiec.com.cn____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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