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精细加工建设第二标段部分三次招标公告

石材精细加工建设第二标段部分三次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HXZB-XZ-190509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日喀则市康马县石材精细加工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部分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康马县石材精细加工建设项目第二标段采购部分三次招标

2、招标编号:HXZB-XZ-190509

3、采购内容:全自动仿形机(栏杆、花瓶)、石材电脑雕刻机、电脑UV彩印机(石材专用)、除尘机(粉尘)、电脑数控挖盆机(石锅、石盆)、荔枝面机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4、交易预估价:472.13万元。

5、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小康专项资金)。

6、交货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本次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石材加工或石材机械类(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时间及范围为准);

(4)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5)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之内);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近三年类似业绩(已签订的合同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审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916日至2019920日,每日上午10: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以及企业为报名经办人购买近六个月以上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凭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010日,

1530分,开标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马县弘康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方式:181*****823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小区南28栋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638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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