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分局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公安局分局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文号:11-10133
2、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信号灯控制箱改造 | 台 | 25 |
锤型帽 | 只 | 100 |
临时交通组织禁令标志 | 块 | 50 |
临时交通组织禁令标志活动底盘 | 个 | 50 |
便携式发电机 | 台 | 7 |
太阳能警示柱 | 根 | 200 |
太阳能反光道钉 | 个 | 500 |
附着式轮廓标 | 个 | 2000 |
太阳能黄闪慢字灯及灯杆 | 套 | 10 |
全区道路复漆 | 项 | 1 |
设备(移动信号灯、发电机、电子显示屏)维修 | 项 | 1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含)及以上;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
4、具有同类项目的经验和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有效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
5、同类项目的经验和业绩(以合同、用户证明为准);
6、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登录后的注册供应商页面);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此项目于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该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504室
项目经办人:朱彬、车莹
联系电话:***-********
传真:021-********
Email:binz@live.cn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6室
项目负责人: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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