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山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招标公告

关于环山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招标公告



珠发改建〔2019〕55号

关于环山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公路局:

报来《珠海市公路局关于第三次申请审批环山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路字〔2019〕2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预备项目,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项目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该项目(项目编号: 2019-440402-48-01-00271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南湾片区路网尚未构建完善,随着片区城市定位的提升,湾仔、十字门、南屏科技园、洪湾、保税、横琴等片区的崛起以及珠海主城区城市空间向西拓展,开发量逐增,均对南湾片区通道的构建提出了较为迫切的要求。目前金琴快线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施工期间对南湾大道形成较大的交通压力;白石桥的开通,急需构建与其对接的通道。为解决南湾片区组团交通出行,打造内联外通的环线,并保护山体,同时兼顾景观及慢行系统,建设环山路(南段)工程。项目位于南湾片区核心地带,串联城市组团,连通片区内部交通功能,改善南湾片区交通出行环境,缓解交通压力,道路建成后,与珠海大道辅道、北二路等构成片区内的微循环,服务南湾片区内部交通通勤环,逐步构建服务南湾第二通道。项目实施对改善旅游业基础设施,提升南湾城区整体形象,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包括环山路(南段)及规划路,其中环山路(南段)设计起点接已建环山路与北二路交界处,终点至规划路(北山110千伏变电站旁),道路红线宽24米,道路长748.18米,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路设计起点接拟建环山路(南段),终点接已建南湾大道,道路红线宽24米,道路长233.60米,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两条道路设计总长981.78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方爆破、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缆沟工程、预留沟工程等,燃气仅预留管道位置。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

(1)环山路(南段):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

(2)规划路: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

2.设计速度:40km/h。

3.道路红线宽度:24m。

4.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5.设计基准期:15年。

6.设计荷载:

(1)道路:BZZ-100标准轴载;

(2)桥涵:城-A级。

7.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25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462万元(含新建给水工程约165万元、怀亲楼段观景平台约13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76万元,预备费1074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730万元(含红线外铺装及停车场改造约16万元。本阶段暂按申报计列,具体以国土等部门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征地拆迁费由香洲区负责,新建给水工程建设资金由珠海水务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负责。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优化节能工艺,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依据的相关文件

(一)《珠海市公路局关于第三次申请审批环山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路字〔2019〕222号);

(二)《关于环山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审意见》(珠评审〔2018〕146号);

(三)《关于环山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珠评审〔2019〕16号);

(四)《关于环山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说明》(珠评审〔2019〕44号);

(五)《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环山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珠交函〔2018〕1000号);

(六)《关于明确环山路(南段)工程资金来源的函》(珠财函〔2019〕278号);

(七)《关于申请核发环山路(南段)工程用地蓝线图的复函》(珠规建香〔2018〕836号);

(八)《关于环山路(南段)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珠国土香预审字〔2019〕1号);

(九)《关于环山路(南段)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 》(立项编号:2018市政方(香洲)05号);

(十)《关于提供将环山路(南段)工程终点至南湾大道规划路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珠规建香〔2018〕609号);

(十一)《关于商请明确环山路(南段)工程有关事宜的复函》(珠香府办函〔2019〕76号);

(十二)《关于安排珠海市2018年第二期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计划的通知》(珠发改资〔2018〕36号);

(十三)公众参与意见章节(申报函第6页);

(十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PX********)《关于审批环山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的请示(珠发改建〔2019〕21号)》。

七、其他

下一阶段,请你局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阶段依据市住规建局和项目主管部门意见,暂将怀亲楼段观景平台建设内容纳入该项目,建设费用在建安工程费计列,未纳入征地拆迁补偿费,建议下阶段进一步与市财政局沟通,以明确征地拆迁补偿费具体包含内容。

(二)该项目需爆破山体,下阶段应根据地质及现场情况,充分论证爆破方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充分平衡利用场地内的土石资源,进一步控制投资。

(三)进一步落实市交通运输局意见(珠交函〔2018〕1000号),减少边坡开挖,减轻对生态的破坏。

(四)加强与香洲区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及相关征拆工作。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完善各项前期审批手续,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勘察设计,进一步优化方案,并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备案),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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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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