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修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修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E130*****710********B01
招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由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以银办函〔2019〕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单位总建筑面积15793㎡,主要包括北楼6298㎡、南楼3824㎡、西配楼1931㎡、食堂713㎡、发行库1044㎡、北附楼290㎡。维修改造内容共5大项,包括: ①发行库(钞票处理中心)维修改造; ②营业厅装修改造; ③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整体维修改造; ④食堂装修改造; ⑤设备设施维修改造: (1)更换全部采暖管道和散热器,调整管路系统; (2)增加无负压供水系统; (3)强弱电线路改造,防雷接地进行修缮; (4)南、北楼加建电梯; (5)消防系统修缮; (6)增加备用500KW柴油静音发电机壹组。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1.2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浮阳北大道13号,在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院内进行维修改造。基地东至人民公园,西邻浮阳北大道,南邻公园派出所,北至单位宿舍楼,交通便利。 2.1.3最高限价21,147,736.43元(含增值税金额)。 2.1.4工期: 730日历天 (其中发行库维修改造先行设计开工,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5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详见技术需求书和可研性报告;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2.2.1勘察:/; 2.2.2设计:包括本项目所需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室外工程、总图专业、装修设计、部分智能化专项设计、气体灭火及其他特殊工艺设计等全部设计及现场服务等,(结构加固设计前需完善原有建筑结构检测,结构检测费用包含在工程总承包价款内); 2.2.3施工:包括本项目设计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3.1.2信誉要求:①截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投标人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无不良记录;③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联合体的牵头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2.7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3.2.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3.2.9联合体成员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6 09:00至2019-09-20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提交信息及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0-09 09:30:00,地点为金圆大厦三楼第三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13号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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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51
联系人:

李希林、孙宇飞

联系人:薛旸、刘希
电话:

****-*******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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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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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xzb201@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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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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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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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31*****001********21

标签: 总承包 修缮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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