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雕塑、景石刻字招标公告
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雕塑、景石刻字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雕塑、景石刻字已由永年县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2016】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年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雕塑设计、制作、安装相应经营范围;3.2投标人须出具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4 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必须包含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6 09:00至2019-09-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通用项目V3.0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09 09:30,地点为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永年区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6008 |
联系人: | 霍治勇 | 联系人: | 赵孟乾 |
电话: | 电话: | 182*****014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ongtaidaili@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路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608********9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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