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雕塑、景石刻字招标公告

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雕塑、景石刻字招标公告

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雕塑、景石刻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雕塑、景石刻字已由永年县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2016】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年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雕塑设计、制作、安装相应经营范围;3.2投标人须出具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4 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必须包含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6 09:00至2019-09-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通用项目V3.0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09 09:30,地点为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永年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永年区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邮编:

056000

邮编:056008
联系人:

霍治勇

联系人:赵孟乾
电话:

136*****090

电话:182*****014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ongtaidaili@126.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路支行
账号:

/

账号:130*****60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石 雕塑 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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