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通信系统工程(设备集成部分)[0702-1940CITC2531]-招标公告
长春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通信系统工程(设备集成部分)[0702-1940CITC2531]-招标公告
长春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通信系统工程(设备集成部分)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长春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通信系统工程(设备集成部分),其中东延线新建部分已由 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3】589号),一、二期更新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3号线一、二期:目前正在运营的3号线一、二期工程全长31.14km,两段地下线1.6km,其余为地面和高架线。共设车站33座。一期工程起于长春站终到卫光街站,共设车站17座,均为地面车站;二期工程起于卫星广场站终到长影世纪城站,共设车站16座,其中卫星广场站为地下站、长影世纪城站为半地下车站,其余为地面、高架站。在湖光路和滑雪场站分别设有车辆段和停车场。在朝阳桥设置控制中心,与4号线合用。在二期职业学院站附近设置派出所1座。全线设置区间变电所15座。一期的芙蓉桥站已暂停运营,一期的辽宁路站、长春南广场站在东延线开通前,正常运营。
2.1.2 东延线:东延线全长5.497km,其中地下线4.822km,U型槽过渡段0.230km,共设车站4座,其中换乘站2座,均为地下站,计划2020年8月开通试运营。东延线南起既有轻轨3号线西安桥站,将芙蓉桥站和辽宁路站合并为辽宁路站,改造长春南广场站,并新建东广场站和伪皇宫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二期通信系统更新改造及3号线东延线工程全线,含1个控制中心(含朝阳桥控制中心至南四环控制中心的迁移)、34个座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派出所及全线通信系统贯通运营设计。其中3号线一、二期西安桥站至长影世纪城站为通信系统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东延线为通信系统新建工程设备采购。(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货期:18个月。2019年11月1日-2021年4月30日。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在正线且不少于10个车站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具有1条通信系统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类似供货业绩(集成或总承包合同中至少包含专用通信系统);
投标人拟提供子系统业绩资格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提供的传输设备至少具有3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专用通信传输系统所投产品开通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专用电话系统、乘客信息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交换机、服务器)及其软件平台、视频监视系统(包含但不限于摄像机、拾音器、网络视频存储设备、以太网交换机)、电源系统(包括交流配电柜、UPS、蓄电池等)至少具有2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开通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至少具有2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所投产品中标业绩,其二次开发的系统(软件和设备)具有至少2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中标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具有1个通信系统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拟派;
5)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近3年(2016年度~2018年度)未出现连续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9月16日到2019年9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4.3有意向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须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注册前应将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citcne@126.com,否则视为非联合体)。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注册审核电话:***-********/***-********。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4.4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叉口 |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轻铁大厦7层 |
联系人:冯经理、张经理 电话:***-********/8444、****-********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 |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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