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东桥社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邀请公告
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东桥社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邀请公告
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东桥社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邀请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1、新疆新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石河子广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新疆新领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石河子开发区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东桥社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标段)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东桥社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标段)
2.2 拆迁地点:石河子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结构类型: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程计划投资额:
2.6.1本公告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明珠社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2.8因本工程拆迁面积大,故不允许兼中兼得,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排列中标单位不得任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内的经营范围具有拆除工程的内容,在师市范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区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设招标控制价)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9 月 12 日至2019年 9 月 16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及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报名(上述证件需提供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 9月16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编:832000邮编:832000
联系人: 唐旭 联系人:汪芳、彭美瑜
电话:189*****111电话:177*****881、 186*****719
2019年 9 月 1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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