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湾街道2019年第一批扶贫农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仁湾街道2019年第一批扶贫农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仁湾街道2019年第一批扶贫项目农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湾街道2019年第一批扶贫项目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仁湾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西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名称:仁湾街道2019年第一批扶贫项目农村道路硬化工程;
2.2、建设地点:仁湾街道;
2.3、 规 模:工程里数总数:5.74千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仁湾街道2019年第一批扶贫项目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招标。
2.9、其他:因施工方施工不当引发的矛盾纠份,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且不能延误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362.25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道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上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查询),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次招标项目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当递交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含9家)时,先随机抽取7家投标人入围进行开标评审,通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再进行第二轮中标候选人的随机抽取,抽取3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递交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超过9家时(不含9家),全部直接入围进入开标评审,从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3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
5.2具体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承包文件。
6.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至各投标人电子邮箱;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工业园总部经济大厦(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4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仁湾街道办事处
地 址:仁湾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话:138*****565
代理机构:湖南西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803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189*****676
附件: 投标承诺格式
投标承诺
(招标人名称):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年____月_____日参与你方组织的(工程名称)的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
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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