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农业农村局昌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增殖放流项目需求公示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昌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增殖放流项目需求公示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昌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增殖放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昌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增殖放流项目放流地址为:潍坊市高崖水库、昌乐县南寨水库、昌乐县荆山水库三处水源地,批复总投资40.00万元。本次放流项目,本着“放鱼养水”目标,关联着下游河道的水质安全。现有渔业资源还没有充分发挥鱼类作为生物操纵对象对水质的净化作用,继续进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非常紧迫必要。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安排:增殖放流花鲢、白鲢、草鱼大规格苗种68.63万尾。分标段情况:1个标段。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进一步保护水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公益性增殖放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放鱼养水,养护生态”的目标。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交付的时间:2019年10月31日前放流完成。项目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8.项目服务及验收标准:参照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国家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昌乐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昌乐商务小区1号楼
联系人:代会香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县(区)黄河路158号建设大厦218室
联系人:孙经理联系方式:133*****653(座机)
发布人: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 14时19分58秒********141643_********73.pdf" target="_blank">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upload/attach/********141643_********73.pdf

标签: 增殖放流 农村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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