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村村通客车”寻求合作者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村村通客车”寻求合作者招标公告
关于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村村通客车”寻求合作者公开比选公告
根据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推进海口市农村客运班线改造工作的批复》(海运管字[2018]157号)与《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运管字[2019]39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决定对我司“村村通客车”项目公开寻求合作者。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海口“村村通客车”项目已由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批准,比选人(项目业主)为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海口市周边各乡镇29个行政建制村及8条拟恢复暂停班线(详见附表)
2.2、项目内容及规模:
A、投入60辆7座以下(含7座)纯电动客车(基本车型、厂牌双方商定);
B、经营许可期限:5年
C、项目投资额:预计人民币玖佰万元(¥900万元);
D、投入营运的车辆必须保障所要求建制村通车及恢复暂停的8条班线任务后方可开展定制业务,且车辆网络平台端口必须接入海汽e行平台;
E、采取周末班、隔日班、预约班、赶集班等方式,保证每周不少于2-3次,巡游于规定的乡村路线,以定点候车、电话约车、招手揽车等形式,为村民服务。在节假日、赶集日等人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在乡村巡游揽客,切实满足村民用车需求;
F、经营期内收取安全质量保证金2000元/车与驾驶员安全风险金1000元/车;
2.3、项目投入期限:2019年10月30日前投入运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申请人必须熟知道路运输行业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具有一定的道路运输旅客运营相关经验。
3.1.2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资质要求:
(1)必须是有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2)必须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流动资金不少于壹仟万元(¥1000万元)(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以房产证为准)
3.1.3比选申请人为法人的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壹仟万元(¥1000万元)(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资质条件:
A、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固定的办公场所。
B、拥有先进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服务水平以及优秀的管理团队与业务平台
C、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及足够的抗风险能力
3.1.4同等条件法人优先。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申请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综合部报名。
5.比选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2日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地点为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综合部。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应一并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比选需递交流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固定住所证明(以房产证为准)。
(2)法人比选需递交注册营业执照及流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海府路148号汽车东站五楼
邮 编:570203
联系人:邱女士(****-********)
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2019年9月9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