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华坪县芒果小镇暨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二次)
丽江市华坪县芒果小镇暨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江市华坪县芒果小镇暨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华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丽江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16日15:32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15日09: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9年10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朱巍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华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狮山路3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3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丽江市华坪县芒果小镇暨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华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丽江市华坪县芒果小镇暨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CZB-2019-008)面向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和相关工作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坪芒果小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丽发改投资〔2018〕101号)和《华坪汇源国色天香田园综合体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经华坪县财政局以华财〔2018〕65号和华财〔2018〕66号审批同意;PPP实施方案经华坪县人民政府以华政复〔2018〕108号批准同意,授权华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华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经华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丽江市华坪县芒果小镇暨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
本项目选址地点为华坪县荣将镇,位于丽江市华坪县中南部,东接百万人口的钢城攀枝花,南望楚雄,西通国际旅游城市丽江、大理,北与“高原明珠”泸沽湖毗邻,省道丽攀路(丽江-攀枝花)穿镇而过,另有永华路(永胜-华坪),华宁路(华坪-宁蒗)在集镇中心交汇,使荣将成为滇西通往攀西地区的必经之地,号称“滇西北入川门户”、“华坪县城的窗口和南大门”。
2.3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特色小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色小镇管理中心暨游客接待中心、傈僳族文化体验街区、芒果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展示区、芒果科技中心馆、农产品会展中心、田园综合体农业基础设施工程等。
2.4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建设完成进入运营阶段,项目公司运营内容包括:
一期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芒果文化交流中心和傈僳族文化体验街区直接运营;会议活动中心、康养运动休闲中心及傈僳族文化体验街区等建筑物的出租和物业管理;
二期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文化演艺中心和停车场运营;芒果科技中心、农产品展销中心及河滨公园内报刊亭等建筑物出租以及和物业管理。
2.5主要产出说明
(1)产出内容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本项目投资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以下产出物:
华坪县芒果小镇暨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PPP)项目(一期)产出物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单位 | 备注 | ||
特色小镇项目 子项目一 | 市政 工程 | 芒果广场 | 27162 | ? | |
新庄河滨河公园一期 | 5068 | ? | |||
智慧城市一期 | 122579 | ? | |||
河道治理鲤鱼河段 | 600 | m | |||
市政道路一期 | 4300 | ? | |||
市政供电一期 | 2500 | m | |||
市政供水一期 | 1111 | m | |||
市政排水一期 | 533 | m | |||
市政通讯网络一期 | 278 | m | |||
小镇垃圾收集系统 | 1 | 套 | |||
河道保护带新庄河段 | 132629 | ? | |||
生态停车场1 | 2315 | ? | |||
小镇管理中心暨游客接待中心 | 特色小镇管理中心 | 3977 | ? | 集中管理小镇的接待、管理事务,是小镇的管理中心,同时也是城镇的形象标识。 | |
游客接待中心 | 3977 | ? | 应用于外来游客的接待、票务、咨询,是交通集散点、景区事务大厅,具有停车场、接待处、景区电瓶车停靠站点等。 | ||
傈僳族文化体验街区 | 傈僳族文化体验街区 | 28091 | ? | 融合傈僳族饮食、服装、歌舞、节庆、传统手工艺、语言文字、历法和建筑特色,打造一站式的傈僳文化体验之旅;塑造个性鲜明的、业态丰富的、环境优美的、商业繁荣的精品街区。 | |
芒果文化活动中心 | 芒果文化交流中心 | 19933 | ? | 及当地特色美食、民族风情演艺、自然风光、稻田风光、健身运动于一体的身心之旅。 | |
会议活动中心 | 7973 | ? | 举办高端会议、芒果论坛、艺术论坛等活动。 | ||
康养运动休闲中心 | 6976 | ? | 营造适宜人们度假养生的高品质环境,及观光、运动、休闲、娱乐、体验于一体的度假天堂。 | ||
田园综合体项目子项目一 | 田园综合体游客接待中心一期 | 1000 | ? | 应用于外来游客的接待、票务、咨询,是交通集散点、景区事务大厅,具有停车场、接待处、景区电瓶车停靠站点等。 | |
农业基础设施工程 | 田园综合体道路一期 | 6000 | m | ||
田园综合体灌溉系统一期 | 1 | 项 | |||
田园综合体电力改造一期 | 1 | 项 | |||
田园综合体通讯改造一期 | 1 | 项 | |||
田园综合体给排水改造一期 | 1 | 项 | |||
田园综合体环卫改造一期 | 1 | 项 | |||
污水处理系统一期 | 1 | 项 | |||
智慧农业一期 | 1 | 项 |
华坪县芒果小镇暨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PPP)项目(二期)产出物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单位 | 备注 | ||
特 色 小 镇项目 子 项 目 一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新庄河滨河公园二期 | 15203 | ? | |
智慧城市二期 | 122579 | ? | |||
河道治理鲤鱼河段二期 | 1400 | m | |||
市政道路二期 | 3700 | m | |||
市政供电二期 | 2000 | m | |||
市政供水二期 | 556 | m | |||
市政排水二期 | 267 | m | |||
市政通讯网络二期 | 139 | m | |||
小镇垃圾收集系统 | 1 | 套 | |||
河道保护带新庄河段 | 132629 | ? | |||
生态停车场2 | 10405 | ? | |||
文化展示区 | 傈僳族文化博物馆 | 2962 | ? | 直观的感受和欣赏傈僳族人文自然遗产,保存当地有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技价值、历史价值的物品,起到传承地方特色文化和历史文化,具有教育和欣赏的双重意义。 | |
文化演艺中心 | 7900 | ? | 通过展示和演艺的形式,直观的感受到傈僳族文化的独特魅力,聚焦人气氛围。 | ||
芒果科技中心 | 双创中心 | 8041 | ? | 以实现“活动、培训、孵化”三大功能,持续发挥“聚集、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打造“有核无边”的全过程要素多功能创服平台。 | |
投融资中心 | 3015 | ? | 承担招商引资的职能;推出土地、税金等优惠政策,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合作模式。 | ||
品牌运营中心 | 4021 | ? | 通过挖掘产品的品牌符号,在产品的生命周期整合营销策划、创意、传播、新媒体、商家/货品,线上&线下联动营销,使用户形成对企业品牌和产品的认知。做到把产品输送到消费者心里,使用户在纠结将资源花在哪个产品时,选择我们的服务。 品牌的运营们通过“接触-认知-认识-认可”流程对用户行为产生影响,它包含这四个方向:事件营销、Social营销、PR传播、广告投放。 | ||
三品一标认证中心 | 4021 | ? | 为华坪绿色有机产品提供品牌认证,为农特产品输出提供重要的品质保障。 | ||
芒果大数据中心 | 5026 | ? | 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芒果产业中的各项关键信息。 | ||
芒果电商科技孵化园 | 4021 | ? | 建立“线上线下”两个市场平台,创新销售模式,完善农特产品销售体系,为产品输出提供重要保障。 | ||
农产品会 展中心 | 芒果及农特产品展示中心 | 5026 | ? | 推动特色农产品、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特色农产品的展示、展销与贸易合作,吸引更多的生产经营组织进入特色农产品产业化经营链条,提高特色农产品品质,提升特色产品加工水平,扩大特色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作的繁荣与发展。 | |
芒果及农特产品交易市场 | 20103 | ? | 促进商品集散,形成农产品价格,把关农产品质量,保障城市农产品供应,引导农作物生产。 | ||
田 园 综 合 体项目 子 项 目 一 | 田园综合体游客接待中心二期 | 2000 | ? | ||
外环东入口服务中心 | 1000 | ? | |||
观景台+古树 | 800 | ? | |||
观景台 | 300 | ? | |||
农业基础设施工程 | 田园综合体道路二期 | 20000 | m | ||
田园综合体灌溉系统二期 | 1 | 项 | |||
田园综合体电力改造二期 | 1 | 项 | |||
田园综合体通讯改造二期 | 1 | 项 | |||
田园综合体给排水改造二期 | 1 | 项 | |||
田园综合体环卫改造二期 | 1 | 项 | |||
智慧农业二期 | 1 | 项 |
(2)产出效益
a.社会效益:
该项目对所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影响,项目的开发,可传承文化,保护历史,解决就业,带动发展,建设华坪县经济增长极,创建华坪县旅游新节点,完成新型城镇化的使命,为当地居民休闲提供新去处、打造心灵驿站,提升华坪县在一带一路产业集群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本项目的实施能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和交通环境;
本项目将极大地提高华坪县的知名度、品牌度,进而助力华坪县的开发热潮,进而加快区域城镇化建设。
b.经济效益
政府受益:通过特色小镇的打造,有利于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政府税收,增加当地GDP;
当地居民受益:项目建成后将大量孵化绿色科创企业、大健康产业相关、农民创业等市场主体,能为当地群众提供诸多就业机会,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收入;
社会资本受益:一方面,社会资本通过使用者付费及运营补贴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可以实现产业链扩展,有助于提升社会资本的运营绩效和盈利能力,加快业绩的释放。
c.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当地居民居住环境及生态环境,改变落后面貌,乡村面貌变得整洁,环境卫生条件良好,进而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使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同时,农业基础设施的改造为生态农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有效促进项目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6投资规模
本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指纳入PPP实施范畴投资,下同)为178877.00万元,其中:一期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为110711.00万元(工程费用74444.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470.00万元,预备费4037.00万元,建设期利息5760.00万元);二期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为68167.00万元(工程费用5932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12.00万元,预备费2485.00万元,建设期利息3546.00万元)。
PPP 模式下,按拟设投融资结构及融资成本(7%)重新估算建设期利息,估算总投资调整为178715.61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9144.61万元),其中:一期估算总投资为110610.78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5659.78万元),二期估算总投资为68104.82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3484.82万元)。财务分析采用调整后估算总投资进行测算(最终投资以工程竣工验收时,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3.采购需求
3.1 运作方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3.2 合作期限:合作期17年,其中:预计建设期4年,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3.3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4 采购范围:县住建局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投资协议》,由华坪县星瀚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然后,由县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工作,在运营期间拥有项目形成资产及权属经营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合作期间政府部门对项目有监督权,并依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合同期满后随社会资本方股权无偿移交,项目形成的相关资产及权利等将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定程序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
3.5投融资方案
(1)股权结构设计:本项目调整后估算总投资为178715.61万元。本项目资本金不应低于44678.90万元,超过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其中:政府方项目资本金出资13403.67万元(注册资本出资3000万元,资本公积出资10403.67万元);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出资31275.23万元(注册资本出资7000万元,资本公积出资24275.23万元)。
(2)本项目注册资本10000万元,拟占调整后估算总投资178715.61万元的5.59%,其中:政府方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社会资本方出资7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在合同谈判阶段与社会资本方双方共同确认。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注册资本缴纳。
(3)合作期内,本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补资金,资金的使用主体和用途,有文件规定的按文件执行。没有文件规定的,则由政府统筹安排;若本项目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则按专项基金取得时间、利率计算融资成本。
(4)融资结构:项目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为债务资金,本项目债务资金为134036.70 万元,其中,一期债务资金为82958.08万元,融资债务本金77298.3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659.78万元;二期债务资金为51078.62万元,融资债务本金47593.8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484.82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则按金融机构要求由社会资本方协助项目公司足额融资到位,政府方不承担融资责任和融资风险。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4.2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还需要具备具体条件如下:
4.2.1 主体要求
申请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可以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4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申请人承担社会资本方出资义务,一旦中标,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4.2.2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投融资能力及项目管理、运营能力,具体为:具有完成PPP项目所必须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能力,具备金融、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业等方面的人才与经验,能对资金筹措与使用、施工全过程及运营维护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会计师或经济师),且需具备投融资项目或PPP项目经验。
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项目人员为10人及以上,其中:具有投融资经验的金融及财务人员不少于3人及以上,具有项目管理经验人员3人及以上。
4.2.3商业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且处罚期未满的。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4财务状况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果是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附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如果是年度财务报表,应提供完整的报告及附表。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的财务报表。
4.2.5业绩要求
自2012年至今,申请人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个不少于3亿元的投融资或运营或PPP模式任一形式的项目业绩。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提供业绩。
4.2.6投融资能力(如为联合体 ,由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的单位提供)
(1)出资能力证明:申请人具有不低于7000万元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出具时点需在资审开标前3个月内);
(2)申请人具备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提供的不低于8亿元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且授信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3)申请人需提供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显示其无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告须由银行出具,时点为距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1个月内。
4.2.7其他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都通过资格预审。
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注:供应商须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jggzyxx.cn/)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只需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jggzyxx.cn/)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2现场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光盘一份。确保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可用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直接打印),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狮山路319号)。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若申请人未按规定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未按规定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狮山路319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
联 系 人:曹慕华(138*****723)、王超(153*****503)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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