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测站烟尘烟气测试仪、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监测站烟尘烟气测试仪、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招标公告

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栾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烟尘烟气测试仪、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询价采购
2、采购项目询价报价单编号:XJ2011-37
3、采购人名称:栾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4、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询价单
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栾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6、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栾城县惠源路(栾城县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三楼)。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311—********邮政编码:051430
8、采购内容及数量:烟尘烟气测试仪1台、恒温恒流大气采样器6台、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2台。(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标书为准)
9、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0、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单
11、供货时间:见询价采购报价单
12、投标人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有关资质证明到栾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领取采购报价单。
2、报价人领取标书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其所报价项目必须符合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13、询价单文件发送时间: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14、询价单文件发送地点:栾城县政府采购中心(栾城县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三楼)。
15、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1日上午10:30分。
16、报价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11日上午10:30分,在栾城县政府采购中心(栾城县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三楼)。
17、说明:
1、报价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栾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采购报价单。
2、报价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所报价项目必须符合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并具备相应资质。
3、所有项目在满足询价和谈判要求条件基础上,以低价成交。
4、各项目成交者除按询价或谈判文件上明确规定交纳的费用外,无须再交其他任何费用。
5、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如因中心工作人员原因不能获得招标文件,请按各项目联系电话主动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避免影响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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