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县松兹排涝一站(二郎河流域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的澄清说明公告
关于宿松县松兹排涝一站(二郎河流域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的澄清说明公告
关于 宿松县松兹排涝一站(二郎河流域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的
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宿松县松兹排涝站(二郎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对宿松县松兹排涝一站(二郎河流域治理)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GC-AQSS-2019-042-2号。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其中投标函中的报价为费率形式,而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函为报投标总价形式,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不符。现补充与招标文件一致的报价形式的投标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中,选择补充的报价形式的投标函。(详见附件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变更为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此文件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为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宿松县松兹排涝站(二郎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2日
附件1: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监理”的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的报价承担本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监理任务。我方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为 。
据此函,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内提供优质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7)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8)我方承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记入监理日志并按时核定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
(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开户行: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附件: 关于宿松县松兹排涝一站(二郎河流域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的澄清说明(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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