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12309阳光检务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12309阳光检务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12309阳光检务建设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云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16日16:33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17日09:00至2019年09月23日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2)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9月27日08:30至2019年09月27日09: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2)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9月27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2)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龚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87029175 | ||
采购单位 |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昭阳区团结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0-223434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昭通市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87029175 |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12309阳光检务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12309阳光检务建设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12309阳光检务建设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YNHYZT-2019003(2)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75万元。
2.5采购内容:
标包 |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1 | 否 | 网络设备 | 1 | 项 |
2 | 否 | 综合布线弱电建设 | 1 | 项 | |
3 | 否 | 集成服务 | 1 | 项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以内。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提供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开户许可证)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9月17日至2019年09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址: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2)。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09月27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19年09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2)。
5.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公告期限:2019年09月16日至2019年09月23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昭阳区团结路
联系人:刘丽萍
联系电话: 0870-223434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2
联系人:龚磊
联系电话:15687029175
标签: 检察院 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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