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试验检测机构选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试验检测机构选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试验检测机构选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FW01-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试验检测机构选择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选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试验检测机构选择;
2. 工程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独立标段,包括生态保护工程新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厂1座:近期4000t/d,中期8000t/d,远期22000t/d;主管线32.8公里,主泵站9座,支管线130.11公里,辅助泵站23座)、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工程(44.07公里收集管网;1套5t/d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9套10t/d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5套20t/d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沟渠150.70公里)、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工程(800吨水质净化工程4座,1500吨水质净化工程2座,2000吨水质净化工程2座,2500吨水质净化工程2座,3000吨水质净化工程2座,4000吨水质净化工程1座)、河道清淤工程(清淤量:27.33万立方米)、生态河堤改造工程(48.84公里生态河堤,钢砼雨水截流明渠89.74公里)、智慧水务工程)及拆除工程(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拆除工程)。
4.工期要求: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5.编制依据: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检测资质或证书的检测范围同时包含建筑见证取样检测、市政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5、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6、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等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建设厅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近三年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的项目类似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9A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9时30分。
2. 递交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8A;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新立生态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旭
电 话:130*****916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人:王志娟
电 话:0431—********-***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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