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3、具有食堂餐饮服务经验,近3年有承包类似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团餐的成功案例(提供近3年服务合同原件):4.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新企业自注册以来)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7、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 7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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