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实验小学健身房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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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龙岩市盛明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龙岩市阳光体育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天明实业有限公司 (被邀请的投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龙岩市实验小学健身房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龙岩市实验小学,招标代理为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龙岩市实验小学。

2.2最高限价:人民币179986元。

2.3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龙岩市实验小学健身房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体育用品;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6 日至开标时间前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到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恒兴绿景2号楼A梯1102室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

5.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6.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形式,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密封并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其它形式不受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恒兴绿景2号楼A梯1102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是其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及学校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市实验小学

地 址:龙岩市实验小学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38*****2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恒兴绿景2号楼A梯1102室

邮 编:364000

联系人:小廖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健身器材 健身房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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