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幼儿园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藏自治区实验幼儿园数字校园示范建设项目(藏财采【2019】0401(XZZF-XKSJ-FW-********)),招标人为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基础设施部分,包括有线网络与综合布线、无线网络系统、应急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网络中心建设、监控中心建设。校园安全部分,包括视频安防-周界警戒系统、视频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安防-明厨亮灶系统、视频安防-监控中心拼接大屏、一键报警系统、校车定位系统、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人行出入口通道、人行及车辆出入口大门、考勤系统、一卡通系统。校园信息化部分,包括智慧幼儿园综合管理软件、视频会议接入系统、教室互动电子白板系统、互动式教学系统/互动课堂、备授课系统(教师助手)、精品直录播教室、教室数字广播系统、多功能会议室全彩大屏、室外运动场全彩大屏及活动舞台、室外舞台数字音响系统、信息发布、幼儿园室内外三维地图。
2.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2.3质保期: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 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100%。
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万元整(¥*******.00元)(含增值税金额)。
※2.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00元)(含增值税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2016年7月至今,无行政处罚记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查询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未被西藏自治区或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注:近三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以上相关信誉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有效的资质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计算机系统集成或服务等相关内容);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备案材料。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23 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栋2单元2楼。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备注: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可不需分别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5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注:请以对公账户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号:****************44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 10 月10 日 10 时 00分,提交到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栋2单元2楼2号会议室。
6.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8.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大东路15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136*****27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邮编: 850000
联系人:蒋会会/易双双/钱欢
电话:188*****834
电子邮件:********8@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数字校园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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