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局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古建筑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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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局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古建筑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山西东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古建筑维修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会议。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承包商参与。
一.招标编号:SXDQZB-GC-19910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古建筑维修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分为一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2.预算金额:460000元。
3.工期要求:30天
4.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磋商的承包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b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五.参与磋商的承包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承包商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
6.投标截止日期前承包商最近一次缴纳税款的凭证;
7.投标截止日期前承包商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8.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证书(须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加盖承包商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2套)。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承包商购买磋商文件。
本次磋商谢绝联合体投标。
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报名。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晋阳街纳达大厦西603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包(¥50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晋阳街纳达大厦西603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太原市晋阳街纳达大厦西603室。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与先锋街交叉口西南50米
联系人:刘璐
电话:150*****681
招标代理单位:山西东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晋阳街纳达大厦西603室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
山西东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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