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宁河药品检验所委托,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宁河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购置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药品检验所药检仪器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TJRDZ-2019-A-0111
二、项目内容
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超纯水系统一套,渗透压测定仪一台,澄明度检测仪一台,数显恒温水浴锅两个,熔点仪一台,数显水浴恒温振荡器两个,薄层喷雾器一台、薄层显示箱一台,十万分之一天平两台,标准比色液一套,二氧化硫测定仪一套。
2.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3.本项目中“超纯水系统”和“十万分之一天平”两项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其他仪器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45902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玖仟零贰拾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招标政策
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9月16日至2019年09月23日,每日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8日14:20,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8日14:20-14:30。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8日14:30。
3.开标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先生
2.联系电话:022-59953885
九、招标人的名称
招标人名称:天津市宁河药品检验所
十、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宁河药品检验所和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19年09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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