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市整体照明工程暨宜昌“长江夜游”夜景工程(二期)二标段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2017年宜昌市整体照明工程暨宜昌“长江夜游”夜景工程(二期)二标段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审内“检测报告”评分内容中要求“每种样品灯具检测报告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与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的第19条“各投标单位须提供每种样品灯具近一个月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灯具质量监督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原件”不一致,投标人采信哪条要求,检测报告是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件还是原件?
答:所有报告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XT-H-12线条灯规格参数表(提供样品)中的灯具尺寸标注为1000*28*38mm(长*宽*高)与表后附图尺寸中的52*42*35不一致,请问采信哪个尺寸?
答:灯具尺寸是1000*28*38mm(长*宽*高)
3、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第19条: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灯具的光源(含LED 芯片)要求为优质产品,投标文件中需明确LED 芯片及投光灯光源的品牌、型号、制造厂家”,投标人是否可以理解为只需要明确LED 芯片及投光灯光源的品牌、型号、制造厂家,其它投标产品灯具不需要明确这部分的要求,还是此处表述的不清楚?
答:所有投标产品均需明确LED 芯片(光源)的品牌、型号
4、招标文件一标段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审内XS-RGB像素灯样品测试的灯具为同一规格型号并且参数相同只是个数不同,检测项目也一样相同,投标人同时参与一标段和二标段投标的,XS-RGB像素灯样品灯具是否可以共享此款灯具,只须提供一套XS-RGB像素灯样品,以减少样品灯具检测的重复记录。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一标段和二标段分别提供样品灯。
二、修改部分:
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商务文件(八)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中“注:所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与投标时携带的原件证书一致,否则评委不予采信。”更改为“注:所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证书一致,如有存疑,评委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比对,否则评委可不予采信存疑扫描件。”
2、二标段货物采购清单取消灯具、控制器型号,像素灯名称修改为:XS-RGB-6像素灯(1m6颗)。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随本次答疑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并以此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9月27日10时40分。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修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1日
招标
|
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