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9月16日拟对建设招标公告

威远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9月16日拟对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 话:0832-8224799
地 址:威远县严陵镇东街63号 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年加工8万吨砂石和2万吨洗沙生产线项目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杉树村威远县益军建材有限公司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8万吨碎石和2万吨洗沙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5亩,其中包括2台破碎机、2台洗砂机、2台筛分机、2台振动筛及相关辅助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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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原料及产品库房扬尘采取硬化地面、封闭库房、喷水控尘、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进行控制;破碎、筛分过程粉尘通过封闭生产车间、喷水控尘、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进行控制;皮带输送机输送粉尘通过封闭车间及廊道等措施控制;厂区道路扬尘通过硬化地面、洒水增湿、定期清扫、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控制。
(2)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区地势较高,不会受到项目外雨水的冲刷。项目区屋面雨水直接外排,项目区停车区、厂区道路车辆冲洗废水、等区域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沉淀后作为控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耕地施肥。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车间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废:项目沉淀池泥沙收集后暂置于污泥干化池风干后送外售绿化公司用于绿化带种植处置。
(5)相关部门意见:2019年6月19日,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8-511024-30-03-324770】FGQB-0376”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2石灰石破碎加工生产线项目威远县铺子湾镇双岭村1社威远县铺子湾镇护林村十社白石厂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拟占地30亩。新建两条碎石加工生产线,办公区2000平方米,沉淀池4个,新增洗砂机、破碎机、筛选机、粉碎机、输送机等机器10余台(套),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项目竣工后年可加工碎石20万吨、洗砂6万吨。

(1)废气:本项目原料及产品库房扬尘采取硬化地面、封闭库房、喷水控尘、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进行控制;破碎、筛分过程粉尘通过封闭生产车间、喷水控尘、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进行控制;皮带输送机输送粉尘通过封闭车间及廊道等措施控制;厂区道路扬尘通过硬化地面、洒水增湿、定期清扫、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控制。
(2)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区地势较高,不会受到项目外雨水的冲刷。项目区屋面雨水直接外排,项目区停车区、厂区道路车辆冲洗废水、等区域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沉淀后作为控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耕地施肥。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车间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废:项目沉淀池泥沙收集后暂置于污泥干化池风干后送外售绿化公司用于矿区内采空区复垦填料;
(5)相关部门意见:2019年6月6日,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9-511024-30-03-362648】FGQB-0189”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3石灰岩开采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威远县铺子湾镇双岭村十社威远县铺子湾镇护林村十社白石厂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采矿区范围内的堆场采用遮阳布(防尘网)全覆盖,增加一套洗车平台,新增挖掘设备四台/套,每个采区内建设雨水收集沟并设置两条移动喷水软管,排土场设置挡渣坝、截排水沟 及淋溶水沉淀池,硬化矿区部分场地,达到环保相关要求、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的环境问题见下表。

(1)废气:对矿区采取采取洒水降尘,加强矿区道路养护,采装前应先对矿石充分预湿、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进行控制;对排土场堆料场采取定期洒水碾压加盖防尘布采取边开采边覆土复耕方式,及时利用表土和废石将采空区进行覆土复耕,减少堆存时间及堆存量,从而减少堆存扬尘产生量;厂区道路扬尘通过硬化地面、洒水增湿、定期清扫、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控制。机械废气较少经自然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产生的排土场淋滤水及初期雨水经南北采区边坡外开凿截水沟,分别将开采边界顶部及侧面山坡地表水截至截水沟内,再由截水沟排至矿区雨水收集沉淀池进沉淀处理(雨水收集沉淀池:经沉集池处理后,回用于矿区内洒水降尘等用水。
(3)噪声:合理安排采矿工作时间,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工作位置尽量靠场地中间降低对矿区周边的影响。
(4)固废:矿区产生的剥离表土、废石沉淀池泥沙定运至采空区作为复垦填充料综合利用,不外排。
(5)相关部门意见:2019年6月6日,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2019-511024-30-03-362648】FGQB-0189”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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