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环境保护局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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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拟采购产品名称:VOC分析仪1套、PM10分析仪1套、PM2.5分析仪1套、O3分析仪1套、NO-NO2-NOx分析仪1套、SO2分析仪1套、CO分析仪1套、气象五参数仪1套,采购预算:873万元。
申请理由:
1、PM10和PM2.5分析仪、NO-NO2-NOx、SO2、CO、O3分析仪:根据管理需要,①要求O3最低检测限可达0.6ppb,NO-NO2-NOx分析仪±0.4ppb(60秒平均时间)、SO2分析仪<0.5ppb、CO分析仪噪声可达到0.02RMS,而国内产品均达不到上述技术能力;②要求PM10和PM2.5监测设备每五秒钟监测一组数据,可以连续有效地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规律,而国产PM10和PM2.5监测设备每小时出一组监测数据,对环境空气短时间内的异常突变有盲区;③要求气象五参数仪湿度精度:≤±2% RH,温度精度:≤±0.2℃(-20-+50℃),目前国产产品无法满足该技术要求,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要求,温度,湿度,压力均参与气体和颗粒物的状态转换,目前国产气象站无法满足高精度,长期稳定测量的要求。
2、VOC分析仪:为了保证在线连续运行的色谱性能的稳定性,需用高精度电子气路控制载气压力;要求压力控制精度要求≤0.001psi,检测系统FID检测器FID 检测器的线性动态范围≥107 ,要求质谱检测器质量数范围:1.2-1100amu,并实现低温大体积样品制冷预浓缩系统和检测系统无缝对接,而国内同等产品达不到以上要求。且该产品不在国家禁止进口目录范围。
论证专家:苏晓燕 夏京 史文科 施建兵 顾陈希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27日下午5点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江阴市中医院的进口产品采购申请。
江阴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江阴市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510-********
20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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