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左滩村餐厨垃圾处理站建造项目

龙江镇左滩村餐厨垃圾处理站建造项目

第一章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项目龙江镇左滩村餐厨垃圾处理站建造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随机选定发包。

2.项目概况与范围

本项目估价为:14 (万元),工期:50 日历天。

项目概况:根据《顺德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相关工作的通知》(顺城管函[2019]98号)以及《顺德区创建国家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各镇(街道)任务分解表的有关要求,龙江镇左滩村作为我区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需设置一台餐厨垃圾机。由于当前的垃圾中转站没有足够的位置放置餐厨垃圾机,因此我分局决定进行龙江镇左滩村餐厨垃圾站建造项目。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承包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

3.3 承包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承包人必须是龙江镇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库的入库承包商。

4.选定承包商办法

本项目选定承包商办法采用龙江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优先随机选定办法。

5.发包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承包人资格要求的入库承包商于2019917日至2019923日前在龙江镇政务网站“发包采购”栏自行下载发包文件(详见本发包公告附件)。

6. 随机选定承包商会议

6.1随机选定承包商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99231500分。

6.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发包人将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所有符合本工程承包的入库承包商。

6.3出席人员:承包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于缺席或未按时签到的承包人由镇交易中心作好记录,并按《龙江镇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库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或处理。

7.其他相关说明

7.1 本工程承包无须提交承包担保。

7.2 本工程承包无须提交承包文件。

7.3 关于本工程的任何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由镇交易中心通知所有承包人。

7.3本公告由发包人负责解释,发包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联 系 人:周紫莹

电 话:****-********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万水线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发包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

                       2019年9月17日

附件:发包文件(含发包控制价、图纸等)


附件:********94.pdf" target="_blank">龙江站图纸07.19(1).pdf
附件:********46.xlsx" target="_blank">1.龙江镇左滩村餐厨垃圾处理站建造项目造价咨询封面、汇总表.xlsx

标签: 餐厨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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