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医院-文昌市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釆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文昌市人民医院-文昌市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釆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昌市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釆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文昌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文昌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17日11:31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符章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文昌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文昌市文清大道4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琦/130*****6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3层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采购人:文昌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文昌市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釆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0万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文昌市人民医院采购文昌市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釆购项目服务。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文昌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文昌市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釆购项目(采购编号:HNZC2019-058-005)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19年8月26日公告,8月26日至9月2日发售采购文件,9月16日下午15:30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只有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家单位参与投标。本项目因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作废标处理。
根据《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一)公开招标等方式失败且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者资格审查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者在评标期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以及第八条第四项目“专家组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过程合法合规的论证意见”。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
七、专家组成名单:张秋元、吕才顺、符学新
八、专家论证意见: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过程合法合规。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无供应商质疑。
九、公示的期限: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采购人:文昌市人民医院
地 址:文昌市文清大道42号
联系人:黄琦联系电话:130*****669
十一、采购代理: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人:符章林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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