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度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供应商承诺入围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度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供应商承诺入围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受无锡市财政局委托,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2019年度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供应商增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合格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在无锡政府采购网自主注册相关信息并承诺遵守《2019年度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项目协议书》和本通知规定,按规定时间提交承诺响应文件并经专家审核推荐,并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成为2019年度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供应商,承诺入围供应商基本条件和入围原则详见本通知。
二、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名称:2019年度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供应商增补项目
(二)采购内容
第一类: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第二类:办公设备
第三类:电气设备
第四类:通信设备
第五类: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第六类: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第七类:家具用具
第八类:食品生鲜
第九类:日用百货
第十类:增值延保
采购目录详见《关于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有关事项的通知》(锡财购〔2018〕9号)。
(三)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必须拥有或经授权可使用稳定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
4、供应商现有或经授权使用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商品范围覆盖无锡市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目录二级品目5个及以上,经营商品总数不少于100个;
5、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和原厂全新合格产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现有或经授权使用的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
6、供应商需拥有一定的仓储能力,独立使用仓储面积达200平方米(含)以上,且具有能覆盖无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区域配送的完善的物流体系;
7、供应商需有专门的客服团队,应保证工作时间内,客服热线能够在20分钟内及时响应处理采购人咨询、沟通、支持等需求;
8、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对商城用户需求具有快速反应、供货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交货期限内供货及商品质保期内5*12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9、合格供应商须成为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或在入围并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及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后登录无锡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有关注册登记公示等要求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流程说明。供应商为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无锡市财政局授权北京阳光公采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网上商城管理方,供应商在入围后15日内与其签署《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项目协议书》(附件1)。
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及市场抽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自行采购专区供应商在全市范围内被查实具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框架协议中所列违规情形之一的,将根据《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直至全网下架的处理,同时可将其行为列入信用评价;情节严重的,可暂停直至取消其自行采购专区供应商资格,并在下一轮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
(五)承诺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提交时间: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提交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周期;****-********;
传真:****-********。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按照附件2规定的编制要求和格式规范进行编制,所有资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资料和运营团队信息表
(5)供应商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6)品目覆盖范围与优惠率承诺
(7)供应商拥有或经授权可使用稳定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拥有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的,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及以下a或者b项的证明材料:
a.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或“互联网信息服务”。
b.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供应商经授权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同时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还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及以上a或者b项的证明材料的承诺函。
(8)商品情况证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来源、质量证明等)
(9)仓储能力证明(包括仓库所在区域、面积(200(含)平方米以上)、自有或租赁证明,提供租赁合同的一并提供房屋所有者的房产证明等)
(10)物流配送能力证明(包括承诺配送时间说明以及送货服务承诺,物流能力证明:自有配送队伍的提供车辆、配送人员信息,第三方物流提供合同、车辆、配送人员信息,物流服务承诺)
(11)售后服务承诺。
3、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编制要求和格式规范(附件2)编制提交上述资料。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的,原件单独密封后一并提交,审核结束后归还。
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资料密封后提交,逾期或未密封送达将不予受理。
(九)项目联系人:周期,联系电话:****-******** ,传真:****-********。
三、评审及入围原则
(一)评审委员会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5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等。
(二)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2、对报名供应商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审核;
3、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入围,公示无异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签订框架协议;
4、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即可入围,原入围并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须重复入围。
四、协议有效期:即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附件:1.2019年度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行采购专区)项目协议书
2.承诺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和格式规范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2月1日
****************491450.docx" target="_blank" title="征集通知附件.docx">征集通知附件.docx
标签: 入围 供应商 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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