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闲不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无锡闲不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名称 | 无锡闲不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 |||
项目编号 | WXCQG19020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创新创业种子资金审核委员会于2018年11月22日批准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19/8/28 挂牌终止日期: 2019/10/14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新区领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无锡闲不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7F | |||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 500 | |||
法定代表人 | 陈琳 |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4号B幢201-202 | |||
经营范围 | 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职业介绍;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社保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家政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性质);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心理咨询(不含诊疗性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3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其他 |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 陈琳 持有 50.40% 股权 无锡新区领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 10.00% 股权 上海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 10.00% 股权 无锡倾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 8.00% 股权 无锡倾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 8.00% 股权 无锡链城联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持有 8.00% 股权 王翱 持有 5.60% 股权 | |||
2018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375.04 | ||
净资产(万元) | 313.8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7.04 | |||
利润总额(万元) | -366.18 | |||
净利润(万元) | -366.18 | |||
2019年07月31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88.38 | ||
净资产(万元) | 82.2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3.82 | |||
利润总额(万元) | -229.88 | |||
净利润(万元) | -229.8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无锡中证悦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中评报字【2019】第08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9-05-31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68.64 | 452.28 | ||
负债总计 | 132.85 | 132.85 | ||
净资产 | 135.79 | 319.4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1.94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有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底价 | 330万元 | |||
交易条件 | 1、本项目产权转让总价款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首期付款不低于30%(含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交易价款的70%,剩余价款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除首付款外的余款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本次股权转让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账号:****************000336)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转让方。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创新创业种子资金审核委员会会签单(2018年11月22日)。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锡新国资评备(2019)9号。 3、无锡中证悦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中评报字【2019】第089号《评估报告》。 4、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会审(2019)第1358号 《审计报告》。 5、无锡方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方盛会年审(2019)第2F026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管理层应当与其他受让方平等竞争。现予公告管理层拟受让情况: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陈琳拟参与本次受让,原持股比例为50.40%,拟受让10% 。若被确定为受让方。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桂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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