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凹印机维修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凹印机维修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凹印机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8-11-04A-2019-D-E13902C01),招标人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项目名称: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胶印机维修服务项目。
1.2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本项目主要包含凹印机设备的维修等内容,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估金额为26万元(含税)人民币。
1.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两年。
1.6 服务地点: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工时服务费0.03万元人民币/小时(不含税),服务差旅费用0.0472万元/小时(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
(1)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3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资质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维修BOBST LEMANIC RIVIERA八色凹版印刷机,联线VITS横切机设备的能力。
2.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视为无业绩,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加结算依据为准,框架合同和结算依据必须同时提供, 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8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投标人须提供:(1)“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2)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9:00至2019年9月2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2购买文件”)。
3、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可下载文件即报名成功。
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诚E招客服热:***-********;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7:30。
方式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601室自编605,持①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②汇款凭证、③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601室自编603。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无
7.2除上述两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单位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单位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李鹏鹏
电话: 189*****103
电子函件:189*****103@189.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902(注:每个项目账号不一致,各投标人注意核对账号)
招标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内
邮编:7511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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