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高新区南城街道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关于连云港高新区南城街道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连云港高新区南城街道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云港高新区南城街道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人为连云港高新区南城街道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高新区南城街道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城街道办事处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3招标范围:土方开挖,太阳能路灯及路灯光源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地点:连云港高新区南城街道境内



2.3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合同估算额:551600.79 元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



3.3.1(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



(2)项目负责人必须实际在岗履职,且中标后能够按时、正常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并进场施工。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达标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查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报资质动态监管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③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提供的证明(格式详见附表)包括: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发布的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



④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⑤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2019年2月~2019 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⑥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在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



⑦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⑧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3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进入“投标人”,按照操作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帮助指南中 “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00;张工185*****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 每个标段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交纳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纳费用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7.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07室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太阳能路灯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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