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淡溪镇江岙村排洪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乐清市淡溪镇江岙村排洪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乐清市淡溪镇江岙村排洪沟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淡溪镇江岙村排洪沟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淡溪镇虹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80%+业主自筹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涉及溪床长度528m(中心线),建设左岸挡墙长280m,右岸挡墙长307m,总长587m,全线共设置护栏长643m,新建踏步3处,农用小道长253m等 ;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为准。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175.8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47.22万元。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资格预审
四、报名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布的水利工程三级聘用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报名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员C类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单位须已在浙江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详见浙江水利厅网)。
6、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取消投标资格。(注:符合温水政发[2010]220号文件精神“两个均为乐清行政区域内,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担任两个建安工程总投资小于500万元的小型工程”的除外。)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资质证书除外),缺一不可。
六、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5日 13时30分~ 15时 30分;
七、报名地点:乐清市淡溪镇招投标中心
若现场报名单位超过20家,则当场抽取20家报名单位为投标单位,抽签时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招标单位:朱先生 电话:135*****025
代理单位:黄先生 电话:****-********/********
乐清市淡溪镇虹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乐清市淡溪镇招投标中心
2019年9月17日
标签: 排洪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