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太平治安联合队、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太平中队关于2019-2021年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治安联合队、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太平中队关于2019-2021年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的招标公告
附件: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太平治安联合队、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太平中队的委托,就其采购2019-2021年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情况概述:
1、招标编号:SZZHJ2019-XC-G-007号
2、招标内容:2019-2021年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
3、标段数量:1个
4、预算金额:1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预算仅作为2019-2021年度预算费用,结算时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报价时按谈判文件中各车型零配件、小修工时费、发动机大修工时费最高限价清单报综合下浮率。本项目合同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
2、2019-2021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一级维护和小修、代办车辆年检、代办车辆事故处理),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的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资格。
四、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
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相城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相城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相城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相城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采购文件由供应商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后下载获取, 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五)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业务咨询)。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0月17日13:00 (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02室邮政编码:215009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孙鹏/徐亮联系电话:132*****024
2、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太平治安联合队、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太平中队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青漪路
联系人:唐燕联系电话:138*****031
3、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八、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将在:
1、苏州政府采购网
2、江苏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公告期:自本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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