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耕地地力提升与酸化土壤改良项目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2018年度耕地地力提升与酸化土壤改良项目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垫江县植保植检站
2018年度耕地地力提升与酸化土壤改良项目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采购号19A0316)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和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18〕116号)和垫江县农业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耕地地力提升与酸化土壤改良实施方案的报告》(垫农文〔2018〕124号)要求。为切实抓好耕地地力提升与酸化土壤改良工作,促进化肥减量使用,现需采购绿肥种子,预计需财政资金23.94万元,所需经费在渝财农〔2018〕119号文件下达的项目资金中解决。用于耕地地力提升与酸化土壤改良项目(详见附件),现将相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2018度年耕地地力提升与酸化土壤改良项目物资采购
二、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金额23.94万元。
三、采购清单、技术指标要求
本次项目采购:绿肥种子一批(详见下表),预算总金额23.94万元,用于2018年度耕地地力提升与酸化土壤改良项目建设。
名称 | 类别 | 技术参数 | 采购数量 (kg) | 最高限价 | 预算总金额 |
苕子 | 大田用种 | 品种纯度≥96.0% 净度(净种子)≥98.0% 发芽率≥80.0% 水分≤12.0% 执行标准:GB 8080-2010 | 预算总 金额/ 投标 单价 | 14元/kg | 23.94万元 |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
1.实施(供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7天内供货。
2.实施(供货)地点:供应商将货物运输到采购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项目乡镇村组实施地),经采购方验收产品质量合格后由供应商组织分发货物到户并登记造册,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选择性报价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检测与验收
1.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供货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等进行验收,双方确认后开始初步验收、入库并出具收货单。货物经采购方验收产品质量合格后,方可组织分发货物到户并登记造册。未经采购方验收产品质量,供应商私自将货物分发到户,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项目实施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商务、技术标准;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行政主管机关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数量不足或存在质量问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供货方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五、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提供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或销售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六、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报名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9月17日;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9点至2019年9月20日(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至10时,持相关资料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限为4个有效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楼(二)5楼植保植检站。
(四)报名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628251299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及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谈判时间:2019年9月20日下午15.00。
(二)谈判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楼(二)5楼527室垫江县植保植检站。
九、竞争性谈判方法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应当3家以上(含3家)才能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争性谈判。
1.未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完整的;
2.超过会议时间入场的;
3.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无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二)竞争性谈判会议。
竞争性谈判会议由垫江县植保植检站组织召开。会议程序如下:
1.参加人员:垫江县植保植检站采购小组人员、监督人员、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2.会议签到。
3.采购小组评比: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最低价评标法。最低价评标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单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十、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评比结果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名,若出现排名并列情况,由并列的供应商抽签决定排名。排名情况在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公示3天(自然日)。无异议后确定供应商。
十一、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1.供应商的确定:根据公示结果,对未收到不同意见或经查证反映事项不属实的供应商,按公示排名顺序确定。若第一供应商主动放弃的由第二供应商成交,依此类推确定供应商。对供应商未成交的原因不予解释。
2.合同签订: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垫江县植保植检站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
3.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将合同转与其他单位。
十二、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后,供货商凭收货凭据、分发农户花名册、验收报告和销售发票原件等到采购方,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按照采购项目款项支付,支付程序按财务支付程序和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十三、采购和监督小组
(一)采购小组职责:负责会议召集、主持竞争性谈判会议、竞争性谈判评比等。
(二)监督小组职责:全程监督采购工作。
十四、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对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应装入同一文件袋中并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鲜章、投标时间等。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表;(格式自拟)
9.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10.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三)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 ||||
名 称 | 类 别 | 投标单价 (元/kg) | 数 量 (kg) | 总 价 (万元) |
苕子种子 | 大田用种 | |||
投标单价(大写): | ||||
备 注: |
注:1.供应商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管理费、服务费、配送费、利润、税金、代理费及附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投标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9年9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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