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教学楼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卫市宣和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发【2011】1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补助资金和自筹。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卫市宣和小学教学楼,30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小学校园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9日至2011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卫市教育局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宁夏分公司备案登记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投标文件,地点为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教育局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
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13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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