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汀溪镇造水村竹山自然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汀溪镇造水村竹山自然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禹同施招字[2019]第024号


汀溪镇造水村竹山自然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汀溪镇造水村竹山自然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已由厦门市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文件以《关于转下达同安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节余资金和后扶资金利息使用计划的批复的通知》(厦同农林 [2018]1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安区2009-2016年度后扶节余资金和后扶资金利息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汀溪镇造水村;


2.2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 09月;


2.3招标项目类型:市政工程;


2.4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主要包括室外工程、公厕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5本工程发包价:89.30万元


2.6计划工期:180日历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在同安区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类似项目描述);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并已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6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他:本工程采用2017年2月版(随机抽取)范本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请于 2019 年 09 月 17 日至2019年09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时至 17时,上述日期至截标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厦门市同安区古庄二里296号之6)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图纸采用电子光盘每套 50 元人民币(投标人如认为电子版图纸不足以核对工程量清单,可自愿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购买纸质图纸,否则视为认可招标人在中标后提供的纸质图纸),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09月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1号楼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xmta.gov.cn//)上发布。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壹万 元人民币(¥10000元)。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同安区 ;


邮编:361100;


联系人: 叶工;


电话: 137*****75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古庄二里296号之6;


邮编:361100 ;


联系人:小叶;


电话:153*****303158*****030


传真:****-*******


电子邮箱:********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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