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东张镇关于道桥村莲池公园道路建设及仿古栏杆建设工程简易随机抽取施工单位公告

福清市东张镇关于道桥村莲池公园道路建设及仿古栏杆建设工程简易随机抽取施工单位公告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道桥村莲池公园道路建设及仿古栏杆建设工程已由福建省移民局以榕水利综[2019]1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东张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路线全长741.97m,路面标准宽度为4m,K0+092.082~K0+137.563道路两侧各加宽0.5米,加宽渐变段长度取10米(即K0+082.082~K0+092.082与K0+137.563~K0+147.563段为渐变段)按等外路进行设计,参照城市支路及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5km/h,仅对路面进行整平后加铺混凝土面层,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本工程于龙头宫至桥头(A段)及东门至新店(B段)处挡墙顶设置仿古栏杆,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566440元,下浮系数K=10%,发包价509796元;

2.5.工程类别:公路工程

2.6. 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壹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19年9月19日15时3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东张镇玉兰街2号,邮编:350305;

电话:****-********,联系人:小何

监督单位:福清市水利局

  地址:福清市福唐路中段,邮编:350300;

电话:****-********,联系人:小高

  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栏杆 仿古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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