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程采购公告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辽宁锦州庞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
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程(项目编号:LNHSFWCS*******)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01 | 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程 |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
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价成果,并确保提交所有成果通过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服务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方案和规程等,成果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必须符合市、省、自然资源部要求,并通过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验收。
3、服务地点:辽宁锦州庞河经济开发区。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500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250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本项目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
7.2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业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7.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7.4 竞争性磋商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7.5竞争性磋商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7.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供应商未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供应商库的,请详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http://ggzy.jz.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中公布的“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9 月
18 日
08:00 时起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
17:00 时止(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00 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磋商保证金:3000.00元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
1、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网上入库参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文件要求)。
2、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工具软件下载—《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3、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注:请随时关注锦州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 时间 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 磋商会议时间 :
2019 年
9 月
29 日北京时间
09:0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 地 点:
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
9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宁锦州庞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联系人: 王亮
联系电话:
151*****999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1*****144 传 真:
****-******* 邮箱地址: LNHSZTB@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61*****020********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