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核医学科装饰防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有效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核医学科装饰防护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9) 3、预算编号:01-19-4544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核医学科装饰防护工程施工,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58.77万元。主要为防护装饰施工,包括一间SPETCT机房、一间PETCT机房及其核医学科辅助用房(注射室、候诊室、实验室办公室等),主要施工内容为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弱电、暖通、消防及核医学防护等施工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为准。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高桥镇大同路358号 6、交付日期:开工后10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1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29 11: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17 17:00:00至2019-09-29 11: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2019年09月18日9:00至2019年09月24日17:00。(2)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应当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磋商。(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的,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登记手续,同时应当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将加盖公章的“获取磋商文件申请”(格式见公告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46@qq.com,先获取磋商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磋商),再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磋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9-29 11: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9-30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18条要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