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19年灌阳县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C3-13077-GJLD
采购单位: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17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0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灌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就2019年灌阳县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灌阳县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C2019-C3-13077-GJLD
三、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检测桥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卿家大桥 | 1 | 座 | 完成采购单位检测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项号1-13为危桥检测,桂平岩桥为新建桥梁检测) |
2 | 大凹桥 | 1 | 座 | |
3 | 桃花大桥 | 1 | 座 | |
4 | 水车大桥 | 1 | 座 | |
5 | 伍家湾大桥 | 1 | 座 | |
6 | 李家桥 | 1 | 座 | |
7 | 龙溪大桥 | 1 | 座 | |
8 | 云溪大桥 | 1 | 座 | |
9 | 新街大桥 | 1 | 座 | |
10 | 青箱大桥 | 1 | 座 | |
11 | 冷北风大桥 | 1 | 座 | |
12 | 花古龙大桥 | 1 | 座 | |
13 | 南刀岭大桥 | 1 | 座 | |
14 | 桂平岩大桥 | 1 | 座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叁万伍仟肆佰陆拾陆元整(¥535466.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实验检测机构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机构证书;
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专业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19年9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9月 24日下午17:30分止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cn)完成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候标区(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电子磋商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桂林市灌阳县灌阳镇江东开发新区
联系人及电话:朱工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滨北路春江苑37栋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1 | 1.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2019年灌阳县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C3-13077-GJLD |
2 | 3 | 供应商资格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实验检测机构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机构证书;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 4 | 磋商费用 |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13 |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 13.1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叁万伍仟肆佰陆拾陆元整(¥535466.00)报价超相应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即:磋商报价表),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辅材、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 |
5 | 1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7 | 15.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 |
8 | 15.2 |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
9 | 15.6 |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 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6.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2019年灌阳县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C3-13077-GJLD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在2019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0 | 15.7 | 供应商公章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
11 | 17.1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供应商应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
12 | 17.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
13 | 18.1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专家2人。 |
14 | 18.2 |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 18.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8.2.2 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候标区(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18.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8.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
15 | 19.2 | 评审办法 |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
16 | 26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
17 | 27 |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 27.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
18 | 28.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入灌阳县交通运输局履约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开户银行:农商行灌阳镇支行 |
19 | 29.1 | 签订合同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20 | 29.3 | 合同存档 |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1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存档。 |
21 | 30.1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 |
22 | 32 | 解释权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23 | 33 | 监督管理机构 | 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一、总则
1.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19年灌阳县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C3-13077-GJLD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 “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 “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6实质性要求:“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及要求必须提供的均为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实验检测机构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机构证书;
3.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专业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质疑和投诉
6.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2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灌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6.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叠彩区滨北路春江苑37栋(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 特别说明
8.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报价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8.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服务采购需求;
(4)评审办法;
(5)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10.5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响应函(必须提供);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并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复印件(必须提供)。
(6)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实验检测机构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机构证书(必须提供);
(7)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必须提供);
11.1.2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含服务期、检测报告交付时间、后续服务措施方案等内容)(必须提供);
(3)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几点内容:①检测方案(至少包含项目概述、总体检测方案等内容);②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拟投入本项目设备);③质量、进度控制方案(至少包含对本项目的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必须提供);
(4)拟投入人员一览表(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5)供应商2016年以来具有同类检测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检测项目的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6)供应商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8)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有,请提供);
(9)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0)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11.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 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13.1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叁万伍仟肆佰陆拾陆元(¥535466.00)。报价超相应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根据“项目采购需求”逐项对应填报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承诺(即:磋商报价表),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辅材、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5.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5.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
15.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15.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5.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自然人除外)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5.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2019年灌阳县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C3-13077-GJLD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在2019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启封(此处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6.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供应商应于2019年9月 26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携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和磋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17.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8.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8.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专家2人。
18.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8.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8.2.2 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候标区(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18.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8.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19.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9.1 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2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9.3 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19.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19.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20.1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0.2 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0.3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20.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0.4.2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备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20.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0.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20.7最后报价
20.7.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0.7.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20.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7.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0.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
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
20.9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0.10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灌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1.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评审报价(最后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含 3 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报价相同的,由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服务承诺、技术响应、业绩、人员配备等综合情况,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投票表决,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2.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本须知第15条款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
(3)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交付使用期、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8)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9)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1)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2.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磋商文件未做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
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须知第21.8.2条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25.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26.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7.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27.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五、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能按上述第28.1款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取消该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29.签订合同
29.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全部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9.3 合同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1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存档。
六、其他事项
30.代理服务费
30.1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
30.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54446.png" src="http://192.168.1.201:8000/W****************54446.png">费率 服务类型 ****************18750.png" src="http://192.168.1.201:8000/W****************18750.png"> 成交金额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中山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3 5407 0000 0026
32.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3.监督管理机构: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第1-13座桥梁检测服务内容 | |||||
检查项目 | 检测频率 | 备注 | |||
桥梁 | 下部 | 回弹强度 | 少于5个墩台的逐个检查,多于5个墩台的抽查总数的50% | 每个墩台用回弹仪测不小于2个测区 | |
碳化深度 | 每个测区不小于3个点 | ||||
垂直度 | 每个墩台测两个方向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每个构件2-4处 | ||||
上部 | 回弹强度 | 抽查总数的50% | 每个构件用回弹仪测不小于10个测区 | ||
碳化深度 | 每个测区不小于3个点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每个构件2-4处 | ||||
桥面系 | 回弹强度 | 抽查总数的10% | 每个构件用回弹仪测不小于10个测区 | ||
碳化深度 | 每个测区不小于3个点 | ||||
下部外观检查 | 翼墙、耳墙 | 有无破损、位移,砌体是否鼓肚、松动,有无裂缝等 | |||
锥坡、护坡 | 是否有缺陷、冲刷 | ||||
桥墩 | 是否有蜂窝、麻面,剥落、露筋,空洞、孔洞,钢筋锈蚀,混凝土碳化、腐蚀、磨损,位移、裂缝、圬工砌体缺陷等 | ||||
桥台 | 是否有剥落、破损,空洞、孔洞,磨损,混凝土碳化、腐蚀,桥头跳车,台背排水状况,位移、裂缝、圬工砌体缺陷等 | ||||
墩台基础 | 是否冲刷、淘空,剥落、露筋,冲蚀,沉降,滑移和倾斜,裂缝、河底铺砌损坏 | ||||
河床及调治构造物 | 河床是否堵塞、冲刷、变迁、调治构造物是否损坏、冲刷、变形 | ||||
上部外观检查 | 表观病害 | 有无蜂窝、麻面、剥落、掉角、孔洞、空洞 | |||
变形和位移 | 检查有无结构变位,跨中有无下挠 | ||||
裂缝 | 检查有无网状裂缝、主梁控制界面有无横向裂缝、顺主筋方向有无纵向裂缝、检查有无斜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 | ||||
支座 | 有无剪切变形、位置偏移、脱空现象、无脱皮、露筋、裂纹、剥离、掉角、钢盆有无锈蚀、底板有无变形、无外鼓现象等 | ||||
桥面系外观检查 | 桥面铺装 | 桥面是否平顺,有无破损、开裂、鼓包、车辙、积水 | |||
伸缩装置 | 伸缩缝有无堵塞、翘曲变形、碎边、高差、漏水 | ||||
排水设施 | 泄水管是否完整,有无缺失、残缺、堵塞、梁端缝是否漏水、桥面纵横坡是否标准、顺畅等 | ||||
栏杆、护栏 | 栏杆、护栏有无撞坏、破损、缺失 | ||||
人行道 | 人行道构件是否牢固、完整,桥面路缘石是否完好 | ||||
照明、标志 | 照明和标志损坏、老化、缺失 | ||||
桥梁总体技术状况评定 | |||||
第14座桥梁检测服务内容 | |||||
检查项目 | 检测频率 | 备注 | |||
桥梁 | 下部 | 回弹强度 | 少于5个墩台的逐个检查,多于5个墩台的抽查总数的50% | 每个墩台用回弹仪测不小于2个测区 | |
碳化深度 | 每个测区不小于3个点 | ||||
垂直度 | 每个墩台测两个方向 | ||||
结构尺寸 | 每个墩台测2-4点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每个构件2-4处 | ||||
上部 | 回弹强度 | 抽查总数的100% | 每个构件用回弹仪测不小于10个测区 | ||
碳化深度 | 每个测区不小于3个点 | ||||
结构尺寸 | 每座桥测10~20点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每个构件2-4处 | ||||
桥面系 | 回弹强度 | 抽查总数的100% | 每个构件用回弹仪测不小于10个测区 | ||
碳化深度 | 每个测区不小于3个点 | ||||
结构尺寸 | 每座桥测10~20点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每个构件2-4处 | ||||
伸缩缝与桥面高差 | 逐条缝检测 | ||||
桥面铺装平整度 | 用三米直尺测3处 | ||||
桥面抗滑 | 每200米测3处 | ||||
下部工程 | 外观检查 | 1.支座位置。 2.锥、护坡按路基工程的支挡工程标准检查。 3.基本要求检查。 | |||
上部工程 | 外观检查 | 1.预制构件安装检查。 2.悬臂浇筑的各梁段之间接缝,色泽,显错台检查。 3.主体钢结构外露部分的涂装和钢缆的防护防蚀层检查。 4. 梁板及接缝渗、漏水检查。 5.基本要求检查。 | |||
桥面系 | 外观检查 | 1.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检查; 2.栏杆、护栏应牢固、直顺、美观检查; 3.桥面铺装沥青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检查。 4.伸缩缝阻塞、变形、开裂检查。 5.泄水管安装检查。 | |||
注:以上项目检查及验收需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文要求。 | |||||
项目完成时间 | 1、项目完成时间:项目(1-13)在合同签订后的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获得上级交通监督部门(市质监)认可的检测报告。2、桂平岩大桥:根据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检测,在该项目交工验收前出具获得通过上级交通监督部门(市质监)认可的检测报告。 | ||||
付款方式 | 检测服务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不计息)。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 (一)报价人于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 该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几点内容: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几点内容:①检测方案(至少包含项目概述、总体检测方案等内容);②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拟投入本项目设备);③质量、进度控制方案(至少包含对本项目的质量、工期保证措施、)】。。 (二)报价人于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含服务期、检测报告交付时间、后续服务措施方案等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三)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检测报告须经项目地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即市质监站)审核通过, 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检测结果或检测数量未通过项目地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需重新进行检测和增加检测数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退回已付合同金额,并由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合同金额一倍的经济损失;本项目验收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535466.00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一、评审依据
1.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
2. 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依据及方式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项目实施方案、 人员及设备配备、服务承诺、业绩分、资信分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
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三、评审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30 分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①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该产品最后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该产品的评审报价=该产品的最后报价×(1-6%);
②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③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
最终成交人的成交金额=最后报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 30 分。
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0 分。
2、技术分………………………………………………………………………70分
(1)检测方案(20分)
优(12.1-20分):具体完善、条理清晰,满足项目要求。
中(6.1-12分)比较完善、条理比较清晰,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差(0-6分)一般,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10分)
优(10分):①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副高)以上(包含副高)(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公路与城市道路或土木工程)并且高工,年限不小于6年,持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专业含有公路、桥梁)年限不小于8年;
②其他主要检测人员4人以上(含4人)具有工程师以上(包含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持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专业含有公路或材料或桥梁)。
中(7分):①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副高)以上(包含副高)(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工程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并持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专业含有公路或材料或桥梁);
②其他主要检测人员1人以上(含1人)具有工程师以上(包含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持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专业含有公路或材料或桥梁)。
差(3分):技术负责人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注:未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3)拟投入本项目设备(10分)
优(4.1-7分):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计划完善,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很好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中(2.1~4分):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计划完整,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较好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差(0.1~2分):有检测仪器和设备配备计划,基本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4)质量、进度控制方案(10分)
优(6.1-10.0分):有专门的质量、进度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保证措施科学合理,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质量、进度,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良(3.1-6.0分):有专门的质量、进度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保证措施一般,自控体系一般,基本保证质量、进度,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差(0-3.0分):有质量、进度管理班子和制度,但制度简单。主要工序质量保证措施简单,基本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5)服务承诺方案(10分)
优(6.1-10.0分):优于规范要求的时完成限检测任务并提供检测报告,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响应时间小于12小时,综合评定服务承诺很好满足项目需求,能为招标方提供完善的服务;
良(3.1-6.0分):优于规范要求的时完成限检测任务并提供检测报告,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综合评定服务承诺较好满足项目需求;
一般(0-3.0分):优于规范要求的时完成限检测任务并提供检测报告,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响应,综合评定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6)业绩分.............................................10分
供应商2016年以来具有同类检测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检测项目的名称、种类、金额)。每有一项得 2分。 满分 10分
注: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7、总得分 =1 + 2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综合性能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五家以上(含五家)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四家以下(含四家)的,可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 |
1 | 项 |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人民币(¥元)。
第二条 服务保证
1.乙方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内提供服务。
2.服务时间:、地点: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服务条款
甲、乙双方应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小组确认的检测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书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第五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检测服务工作完成,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合同约定内容并取得相关交通部门批复的正式检测报告及危桥改造加固设计或重建方案6套(并需有完整的电子版文本)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不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
承担;服务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灌阳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灌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桂林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乙方提供的响应(或应答)文件;
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响应函、检测实施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书;
4. 磋商中的磋商记录;
5. 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灌阳县采购办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日 期:日 期: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2019年灌阳县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C3-13077-GJLD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在2019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启封(此处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响应文件封面
正/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2019年灌阳县十四座桥梁检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C3-13077-GJLD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目录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响应函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6.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实验检测机构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机构证书;
7.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磋商报价表;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含服务期、检测报告交付时间、后续服务措施方案等内容);
(3)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几点内容:①检测方案(至少包含项目概述、总体检测方案等内容);②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拟投入本项目设备);③质量、进度控制方案(至少包含对本项目的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必须提供);
(4)拟投入人员一览表(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5)供应商2016年以来具有同类检测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检测项目的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6)供应商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9)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有,请提供);
(10)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一、资格证明材料
1. 响应函(必须提供)
附件:
响 应 函 (格 式)
致: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货物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承诺已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响应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响应日期:
注:1.未按照本响应函(格式)要求填报的响应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2.响应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附件:
声 明
致: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6.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实验检测机构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检测机构证书;
7.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 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磋商报价表(格式)
项号 |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① | 单位 | 单价 ② | 单项合计=数量×单价 ③=①×② | 备注 |
1 | ||||||||
2 | ||||||||
… | ||||||||
N | ||||||||
合计金额 | ||||||||
竞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 ||||||||
交付使用期: | ||||||||
免费保修期: | ||||||||
其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备注:若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则该处填写“无”字样。 | ||||||||
说明:竞标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辅材、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注:1.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 供应商应根据所提供货物如实填写磋商报价表的各项内容,否则,响应无效。
3. 磋商报价表须由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含服务期、检测报告交付时间、后续服务措施方案等内容)(必须提供);
服务承诺书(格式)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3.(3)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几点内容:①检测方案(至少包含项目概述、总体检测方案等内容);②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拟投入本项目设备);③质量、进度控制方案(至少包含对本项目的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必须提供);
实施方案(格式)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4.拟投入人员一览表(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5.供应商2016年以来具有同类检测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检测项目的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6.供应商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8.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有,请提供)
9.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0.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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