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合作高校选择招标公告

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合作高校选择招标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合作高校选择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浙江省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合作高校选择采购项目1500000浙江省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合作高校选择采购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丽水学院与原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有较长时间的合作基础,并取得了很好的合作成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结果及确认35所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47号),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由原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转入)合作高校为丽水学院。结合以往合作经验,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学院、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协同建设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协同建设工作开展顺利且在2018年度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结果为优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函〔2019〕247号)文件,丽水学院是丽水地区唯一一所确认的35所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中的当地高校。其教育教学优势及师资力量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委托丽水学院为本项目的合作高校,能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根据以上要求,该项目具有服务的唯一性。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丽水学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张晓红高级会计师丽水市中心血站
单岚经济师丽水市财政局
胡睦煦经济师开发区财政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综上所述,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荐丽水学院作为本项目购买服务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联系人:滕家雄

联系电话:138*****168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张村路1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乃华

监管部门电话:0578-2669165

传真:0578-2669165

地址:丽水市财政局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校 学校建设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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