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八中新校区电梯采购项目

闽侯八中新校区电梯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第八中学

乙方:福建鼎特电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ZXFZ[GK]*******的闽侯八中新校区电梯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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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电梯客梯1国内268700268700KONE(通力)KONE N Minispace
11-2A********电梯客梯兼无障碍电梯1国内278200278200KONE(通力)KONE N Minispace
11-3A********电梯货梯1国内228900228900KONE(通力)KONE N Monospace
11-4A********电梯餐梯1国内228700228700河北至美ZMTWJ300
11-5A********电梯客梯兼无障碍电梯兼担架梯1国内288500288500KONE(通力)KONE Z Minispace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叁仟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在2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设计(井道)方案以便于主体工程施工。中标人须依据工程进度和阶段进货计划,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5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4.2交付地点:闽侯县第八中学新校区;

4.3交付条件:现场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施工、调试、最终验收前的保管、培训、关税(若有)、保修、技术服务、起吊分层就位费、井道脚手架、重块租运费、土建配合费(土建配合费为安装总价的1.5%:该费用交付于土建施工方,由土建施工方负责工地现场的电梯井道基坑清理、楼层钢筋网清除、电梯机房洞口凿打、机座土建施工、电梯井圈梁制作及加固、楼层打洞、洞口修补、卫生清理、水电费等土建部分工作及现场协调)、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交钥匙工程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其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电梯监检费由招标人缴纳,相关手续由中标人代办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1验收标准 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曵引与强制驱动电梯》、GB/T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18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闽质技监锅[2001]53号文、闽特监站[2001]14号文及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站的电梯验收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1.2验收程序 验收分中标人出厂检验(包括原装部件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第4.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B.安装调试检验 (1)货物到达后,由招标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按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由中标人负责邀请法定专业检测单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若检测不合格须进行整改至合格,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规定。检验记录应提供给招标人。 C.最终验收 (1)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联系电梯技术和建设监督部门,并会同招标人按4.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并办理使用许可证,按交钥匙工程的方式移交给物业管理部门使用。 (2)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必须在土建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前通过最终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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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或定金,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240设备到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乙方提供相应发票
345安装完毕通过验收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电梯准用证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付款前,乙方提供如下文件:1.制造商货物质量合格证书;2.相应正式发票;
45剩余5%甲方于验收后设备无障碍运行一年后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给甲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致本项目质保期满且余款付清后结束。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图纸、预埋部件的规格和技术参数以及安装的详细技术要求以及预埋施工的计划安排,并根据已施工的电梯实际井道尺寸协助招标人进行电梯井道施工,若现场井道有必要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14.2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的电梯准用许可且交付使用后1年(鉴于招标人在电梯验收合格后,房屋交付使用相对延迟的实际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将质保期适当延迟,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14.3中标人在福州应设有售后维保服务点。14.4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负责按相关维保规范的规定免费定期维保(包含但不仅限于每月不少于两次的保养);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更换所有损坏部件,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和咨询服务,更换零部件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更换电机不得超过24小时。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为20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为1小时。一般故障应在2个小时内修复。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中标人应负责电梯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48小时内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要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视自身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 服务承诺。(以上时间均以中标人的投标承诺为准)14.5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人应继续提供维保服务并另行签订维保合同,维护期不少于三年。中标人有责任在电梯使用地设定电梯维保点,按电梯设备维保协议条款的具体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或修理。14.6 若中标人不再生产或代理该产品,必须事先与招标人做好维保交接手续。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闽侯县第八中学乙方:福建鼎特电梯有限公司
住所:闽侯县南通镇泽洋村0号住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A座303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骆建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苏缘
联系方法:金老师****-********
联系方法:159*****20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账号:账号:7736 0188 0000 4132 8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 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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