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5184]职工生活区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JG2019-5184]职工生活区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职工生活区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市永励德五金厂


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9年09月


职工生活区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司发【2019】142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永励德五金厂现对职工生活区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职工生活区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永励德五金厂


联系人:古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漆工联系电话:138*****97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与265县道与819乡道交汇处,赤坭镇政府西南方约1.8公里旧建筑,项目的占地面积为15587.4平方米,两栋宿舍楼修缮的总建筑面积为1650平方米,维修改造包括生活区活动场地及活动设施、道路、园林等内容,项目总投资为87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编号:JG2019- 5184


2、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发包人要求,负责广州市永励德五金厂职工生活区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3.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3.2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等。


4、最高投标限价:751.209034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5.775364万元,施工费最高限价为715.4336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9 月 18 日 00 时00 分至2019年 10 月14 日 09 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 10 月 14 日08 时 30分,截止时间:2019年 10月 14 日 09 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19年 10 月 14 日09 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登记时除须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外,还须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3、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5.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2家单位(即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必须明确施工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投标申请人登记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3、本次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永励德五金厂


联 系 人:古先生电 话:***-********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其他:


1、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保证服从业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的项目规模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2、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设计方案,其设计方案需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 标 人:广州市永励德五金厂


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09月1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贯彻执行省用工实名及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穗建筑〔2019〕352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156*****12596.pdf">4.招标人声明.pdf
156*****47796.pdf">8.资金来源说明.pdf
156*****41324.doc">13.招标公告--最终.doc
156*****02229.doc">14.招标文件(含合同)-9.12(终版).doc
156*****64572.pdf">6.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156*****73034.pdf">7.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156*****80295.pdf">9.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156*****57352.pdf">5.招标申请函.pdf
156*****29821.pdf">2.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函.pdf
156*****22971.pdf">11.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pdf
156*****50624.pdf">3.确认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函.pdf
156*****90643.pdf">12.项目建议书(正式版)终.pdf
156*****22320.pdf">1.招标代理合同.pdf
10.关于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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