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冷库改建工程第三标段(设备招标公告
供销合作社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冷库改建工程第三标段(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冷库改建工程招标人为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天津市对口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制冷机组、库内蒸发器(冷风机)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冷库改建工程(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3)标段划分: 3个标段 第三标段: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为制冷机组、库内蒸发器(冷风机)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 (4)计划交货期:2019年11月10日前供货完成,2019年11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5)质保期:一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制冷机组、库内蒸发器(冷风机)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接受具有本次采购的供货能力和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8 09:00至2019-09-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 index_xl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08 15:00,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远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兴隆县 | 地址: | 兴隆县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揣主任 | 联系人: | 王经理 |
电话: | 电话: | 173*****213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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