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无锡站城际场新增中央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无锡站城际场新增中央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无锡站城际场新增中央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上铁物招(2019)-159号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无锡站城际场新增中央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第一次公告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
1.招标内容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 7度温差 | 套 | 1 | |
冷却塔 | 方形逆流集水型冷却塔 | 台 | 2 | ||
一体化输配系统 | 依据无锡站原设计管网压力要求配套 | 套 | 1 | ||
胶球清洗、自动加药装置 | 保护设备,利于运行,确保空调管网的长治久安(依据原设计要求) | 套 | 1 | ||
自动控制系统 | 空调机房集中监控管理平台,实时采集系统运行参数和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实现一键启停,远程数据传输 | 套 | 1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1.1、营业范围: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1.2、认证许可: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投标物资需通过CRRA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投标物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1.4. 质量保证能力: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1.5、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接受近2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2.1.6、其他要求:
(1)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配套选型要求:无锡站城际场中央空调系统增配1台溴化锂主机项目建设,是在原项目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制冷量1160KW(100万大卡)特型溴化锂主机建设系统上,新增配1台供回水温差为7度-14度的特型机与原机组匹配,并符合设计要求;★新增主机仍使用原有的空调水循环系统,一体化输配系统必须可靠安全,能够控制管网压力在符合原设计区间运行,不得因动能的增加而增压; ★新增机组须满足兼容性,数据采集的统一性,保证空调系统使用效果。本次改造新增一套集中控制系统,必须考虑对原机房设备控制硬件及软接升级,确保兼容性,并根据运行情况自动判断和切换调整,故新增主机须满足集中监控模式实现,且不增加工程费用;因场地的限制和安全需求(临近营业线),新机房设计为成品钢结构机房,机房包含冷机模块,无阻力一体化输配模块,水质运维模块,配电模块,机房智能化控制模块,消防模块,巡值模块等7大模块,新增主机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变更设计;因配电总容量、燃气容量限制,新增机组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产生增容费用;空调主机需采用双泵制,交换器(高低温)采用管壳式。溶液浓度50%;中标方须负责安装和调试(含土建、水电、消防、通风等工程);★新增机组须在满足设计要求、设计造价不变的情况下,确保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9室。
3.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3.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
3.6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e-shrailway.com)上发布。
8. 招标人联系方式及开户行信息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8室
邮编:200071
联 系 人:何工董工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人银行帐户
开户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银行行号:********1553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标段/包件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联 系 人 | 姓名 | 职务 |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标段/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 ||||||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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