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桂山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公告

五桂山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公告

为提早谋划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储备工作进展,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按照文件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认真研究筛选申报项目,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加快组织申报工作进度。

市级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项目资金实施主体为镇区、村(居)、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扶持培育家庭农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农业科技发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等多个方面内容,是我市、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的重要举措。

涉及农业企业类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编号

  申报项目

资金
用途

申报条件

申报截止 时间 

1

农业科技推广奖补资金

农业科技示范户

1、中山辖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2、专业户、家庭农场主、企业法人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被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优先),种养达到一定规模(采用新技术、新品种种植粮食类面积达50亩以上、大棚种植经济作物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果蔬类种植面积50亩以上、猪、牛、羊等养殖300头以上、“三鸟”养殖5000羽以上的农户,能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科技示范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申报书中要注明带动了多少户);
3、农业科技示范户项目属先建后补项目,项目必须完成后才能申报,申报时资料必须齐全,资料不齐将不提交专家评审。

9月10日前

畜禽品种保护与推广

1、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
2、引进、保护、推广国内外优质畜禽品种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或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的品种。

2

中山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市场流通商务发展资金

用于扶持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工、电子商务发展以及奖补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专项资金。

1、在本市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相关单位。?市场流通商务发展项目,包括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或改造项目、农产品流通配送中心的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新型流通渠道和流通方式的开拓等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包括新上农产品加工项目、扩大产能增设或更新加工设备、引进先进工艺对传统流程进行技术改造项目。
2、对上一年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以及到期复审通过的名牌(农业类)产品给予一定的奖补。

9月10日前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奖补资金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奖补资金

对象:市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的企业。
1、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种植业或畜禽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2、通过绿色食品、种植业或畜禽业无公害农产品复审换证。

9月10日前

4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

用于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生猪50头及以上,并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站做好动物防疫防控工作的,对养殖环节病死猪(体重10公斤以上)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猪是指养殖环节的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和其他环节的病死猪。

9月10日前

用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补贴

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省及市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损失补贴只对病害活猪,送至定点屠宰企业时已死的病害猪不享受损失补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包括病害活猪及病害死猪。

9月10日前

5

购置引进先进农业机械补贴专项资金

用于购买农业机械

1、在本市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自筹资金购置新型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农业设施的本市户籍的农民、本市注册登记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的农业机械、农业设施应在我市的年度农业机械、农业设施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详细可参照当年度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9月10日前

6

扶持培育家庭农场奖补资金

示范奖励

扶持范围:对2019年成功创建成为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9月10日前

项目补助

扶持范围:择优选取若干个项目效果显著、带动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高的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承担项目的家庭农场可在下列资金用途中选择一至若干项申报,采取“先建后补”形式实行补助。
资金用途:按照《中山市扶持培育家庭农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机服务经营、实施品牌战略、拓展产品市场、建立联合机制等用途。

会计补贴

扶持范围:对于已实行工商注册登记、不具备自行记帐条件的家庭农场,开展会计和工商、税务等业务委托代理服务的,采取“事后奖补”方式进行补贴。

7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补助资金

示范奖励

扶持范围:对2019年评选为省、市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一次性奖励。

9月10日前

项目补助

扶持范围:择优选取主导产业明显、能够完成绩效目标、内部管理完善、项目效果显著、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重点扶持,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对符合申报范围并已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给予补助。补助对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适当兼顾各类农业生产合作协会组织。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该专项资金。 资金使用范围:按照《中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成员教育培训、实施标准化生产、创立农产品品牌、拓展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等。

8

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

贷款贴息

申报贷款贴息的企业贷款范围:
1、企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设施农业装备、加工设备以及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
2、畜牧、园艺、水产、蔬菜等农产品的深加工、包装、储藏、保鲜、运输及关键技术的研制、引进和提高;
3、创办技术科研机构及技术研制、开发,先进技术、和名、优、新品种的引进;
4、通过订单形式实行农产品收购;
5、创建、培育品牌建设,开展品牌宣传推荐,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市场占有率、影响力和知名度;
6、创新农产品产销模式,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发展电子商务,扩大对外贸易。

9月10日前

项目补助

择优选取若干个项目效果显著、带动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高的产业化联结项目进行重点扶持。该项目资金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补助。 申报范围:
1、农业产业利益联结机制项目。采取订单、股份合作、利润返还、风险保障等多种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建立紧密的联结关系,推动经营主体间跨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发展,形成具有较强发展实力和竞争能力的产业化经营联合体。
2、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
3、企业集群集聚项目。依托本地特色主导产业和地区资源优势,与区域内的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分工协作,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功能互补性强的优势企业集群或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9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

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1、补助对象:在中山市范围内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主体: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3、补助条件: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类种植面积50亩以上、果蔬类种植面积20亩以上;
(2)生产区域生态环境良好、水利灌溉条件较好,有较大的连片生产面积,产品质量安全;
(3)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带动周边种植户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实现种植提质增效;
(4)鼓励优先使用本市生产的有机肥,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9月10日前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项目

1、申报主体: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2、补助条件:
(1)开展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物理防控,如:灭虫灯、有色粘板、昆虫性诱剂等;
(2)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如:无人机统一喷药,实蝇统一防控等;
(3)实施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推广;

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建设项目

1、申报单位(个人)为经养殖备案登记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户);
2、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开展相关养殖环保设施设备建设和新型养殖设施设备建设。环保设施设备:沼气工程、固体废弃物堆肥设施设备、污水贮存处理设施设备、清粪设施设备、雨污分流设施和畜禽废弃物生产有机肥等项目;新型养殖方式设施设备:生物发酵床养殖、自动饮水、水帘降温、通风除臭系统等设施设备。
3、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

注: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报到区农社局,详情咨询各村委会和五桂山农社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社局:廖家惠******** 134*****253

长命水村:廖建辉 138*****683

石鼓村:张小帆 135*****881

龙塘村:管定军 137*****213

南桥村:陈瑞英 159*****288

桂南村:谢家和 132*****538

附件:

1.2019年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4.关于印发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农农函〔2019〕55号)

五桂山农社局

2019年8月29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19年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xls
附件下载:附件2: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doc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农农函[2019]55号 ).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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