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桂山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公告
五桂山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公告
为提早谋划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储备工作进展,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按照文件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认真研究筛选申报项目,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加快组织申报工作进度。
市级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项目资金实施主体为镇区、村(居)、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扶持培育家庭农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农业科技发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等多个方面内容,是我市、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的重要举措。
涉及农业企业类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编号 | 申报项目 | 资金 | 申报条件 | 申报截止 时间 |
1 | 农业科技推广奖补资金 | 农业科技示范户 | 1、中山辖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 9月10日前 |
畜禽品种保护与推广 | 1、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 | |||
2 | 中山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市场流通商务发展资金 | 用于扶持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工、电子商务发展以及奖补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专项资金。 | 1、在本市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相关单位。?市场流通商务发展项目,包括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或改造项目、农产品流通配送中心的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新型流通渠道和流通方式的开拓等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包括新上农产品加工项目、扩大产能增设或更新加工设备、引进先进工艺对传统流程进行技术改造项目。 | 9月10日前 |
3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奖补资金 |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奖补资金 | 对象:市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的企业。 | 9月10日前 |
4 |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 | 用于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 |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生猪50头及以上,并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站做好动物防疫防控工作的,对养殖环节病死猪(体重10公斤以上)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猪是指养殖环节的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和其他环节的病死猪。 | 9月10日前 |
用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补贴 | 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省及市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损失补贴只对病害活猪,送至定点屠宰企业时已死的病害猪不享受损失补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包括病害活猪及病害死猪。 | 9月10日前 | ||
5 | 购置引进先进农业机械补贴专项资金 | 用于购买农业机械 | 1、在本市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自筹资金购置新型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农业设施的本市户籍的农民、本市注册登记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9月10日前 |
6 | 扶持培育家庭农场奖补资金 | 示范奖励 | 扶持范围:对2019年成功创建成为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 9月10日前 |
项目补助 | 扶持范围:择优选取若干个项目效果显著、带动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高的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承担项目的家庭农场可在下列资金用途中选择一至若干项申报,采取“先建后补”形式实行补助。 | |||
会计补贴 | 扶持范围:对于已实行工商注册登记、不具备自行记帐条件的家庭农场,开展会计和工商、税务等业务委托代理服务的,采取“事后奖补”方式进行补贴。 | |||
7 |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补助资金 | 示范奖励 | 扶持范围:对2019年评选为省、市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一次性奖励。 | 9月10日前 |
项目补助 | 扶持范围:择优选取主导产业明显、能够完成绩效目标、内部管理完善、项目效果显著、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重点扶持,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对符合申报范围并已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给予补助。补助对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适当兼顾各类农业生产合作协会组织。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该专项资金。 资金使用范围:按照《中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成员教育培训、实施标准化生产、创立农产品品牌、拓展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等。 | |||
8 | 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 | 贷款贴息 | 申报贷款贴息的企业贷款范围: | 9月10日前 |
项目补助 | 择优选取若干个项目效果显著、带动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高的产业化联结项目进行重点扶持。该项目资金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补助。 申报范围: | |||
9 |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 | 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 1、补助对象:在中山市范围内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9月10日前 |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项目 | 1、申报主体: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 |||
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建设项目 | 1、申报单位(个人)为经养殖备案登记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户); | |||
注: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报到区农社局,详情咨询各村委会和五桂山农社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社局:廖家惠******** 134*****253
长命水村:廖建辉 138*****683
石鼓村:张小帆 135*****881
龙塘村:管定军 137*****213
南桥村:陈瑞英 159*****288
桂南村:谢家和 132*****538
附件:
1.2019年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4.关于印发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农农函〔2019〕55号)
五桂山农社局
2019年8月29日
标签: 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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