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公安局满意拍二代证人像采集系统及临时身份证办证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公安局满意拍二代证人像采集系统及临时身份证办证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原县公安局满意拍二代证人像采集系统及临时身份证办证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镇原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18日11: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19日00:00至2019年09月25日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10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 ||
预算金额 | ¥17.398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毛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原县城西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0*****6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镇原县林水大厦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946 |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镇原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该单位满意拍二代证人像采集系统及临时身份证办证设备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YZC2019-GK83
二、采购内容:满意拍采集软件、数码相机、电脑、液晶电视、打印机、切卡机等;预算17.398万元。(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作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函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能够承担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3、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保障;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领取标书时必须按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三条规定,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供资质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留存。(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0日9:30前,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9:30
开标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招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镇原县公安局
地址:镇原县西区
联系 人:刘小宁
联系电话:155*****969
2.集采单位: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原县林水大厦4楼
联系 人:毛 潇
联系电话:****-*******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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