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垃圾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竹溪县垃圾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竹溪县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溪采计备[2019]ZX0545号的要求,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竹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就竹溪县垃圾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编号:QC*******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采购人:竹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2项目名称:竹溪县垃圾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采购内容:全智能封闭式扫地车、电动三轮垃圾保洁车、无助力手推式扫地车、三轮自卸式垃圾清运车、四轮自卸式垃圾清运车、多功能电动清扫车等

2.5预算金额:41.8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票据和社会保险缴纳票据);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七、投标事项:

7.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2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所有资料需清晰可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将不予受理)一套到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文件,每套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7.3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

7.4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下午18:00。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8.1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8.2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九、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柏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竹溪办公地址:竹溪县西关桥头(原环保局老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隆女士

联系电话:****-*******

竹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9年9月18日




标签: 环卫车辆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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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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