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师二附东校区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通师二附东校区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通师二附东校区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NTS********8
工程名称 通师二附东校区新建工程
招标人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人民东路以南、胜利路以西、通富路以东、国胜路以北。
工程规模 74000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NTS********801 通师二附东校区室外配套工程 2000 2011-6-8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到www.ntcetc.cn查询具体的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日期 2011年5月9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6月8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1年8月27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5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5月1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肆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的通师二附东校区室外配套工程已经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人民东路以南、胜利路以西、通富路以东、国胜路以北。
(2)工程规模:总造价约 2000 万元。
(3)总 工 期:约 80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包含的所有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3)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⑧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规模)及以上工程;
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递交资格预审材料需提供以下原件:
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④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⑤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施工管理五大员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2011年1月以来,以缴费凭证为准)
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⑦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7、①报名时间:2011年05月09日至2011年05月13日;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
②资审时间:2011年05月16日09时至11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南通市红星路8号)大厅,报名经办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报名系统中打印出来的报名单(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资格预审须知从本公告内的附件中获取。资格预审须知可从www.ntcetc.cn上本公告备注栏中查阅获取。
8、其他:资格预审将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苏建招(2006)372号]执行。
9、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一、技术标函评审
1、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等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所用施工方法等正确,满足招标文件对施工的各项要求的;
4、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出现投标报价,技术标不予通过。
满足招标文件和上述要求的技术标函为合格标函,可评审通过。
二、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商务标函进行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报价。
2、确定中标价
有效报价中次低价报价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如次低报价相同时,通过抽签确认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10、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红星路8号一楼101室
联系人:顾东生 电话:153*****059 传真:****-********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年05月09日至 2011年05月13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1年05月09日
通师二附东校区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 : 通师二附东校区室外配套工程
招 标 人 :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年05月09日
一、 总 则
1、鉴于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作为拟建的通师二附东校区室外配套工程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资格预审申请
3、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3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5、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6、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7、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8、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指明申请标段,并单独为申请的每个标段分别提供关键人员和设备的相关资料。
9、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0、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成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2、资格预审将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
审查办法》[苏建招(2006)372号]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13、特别告知: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并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参加本工程投标,必须在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报招标人、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并陈述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理由;若未经备案或所述的不参加投标的理由不充分,而不参加本工程投标者,则由南通市招投标办公室给予记投标不良行为一次。
四、利益冲突
13、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3.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3.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3.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书递交
1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 2011年 05月 16 日上午9:00至11:00以前送达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通市红星路8号新通海集团)。联系人:顾东生,电话: 153*****059,传真:****-********迟到的预审资料将被拒绝。
15、资格预审申请书封袋上应清楚的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并加盖企业印章后密封。鉴于本工程的规模及对投标单位的要求。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附表1、2、3、4、5、6、7、8、9为必填内容(下载地址www.ntcetc.cn),其余视情况填写。
1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6.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
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6.2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应包含投标申请书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供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7.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17.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7.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等级证书;
17.4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17.5 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施工管理五大员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2011年1月以来,以缴费凭证为准);
17.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7.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规模)及以上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18、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19、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通知和确认
20.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1、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1.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1.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1.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3、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4、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确认。
八、附件
25、《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认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
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
序号 可选合格条件项目内容
1 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规模)及以上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2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规模)及以上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附件3
招标项目概况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人民东路以南、胜利路以西、通富路以东、国胜路以北
2、交通电力供应与其它服务:齐备
二、 工程描述
1、综 述: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建设工期:80个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设计标准、规范简介:(见图纸)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海港新村 联系人
袁卫明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海安县海安镇长江中路84号 联系人
顾东生
传真 ****-******** 电话
153*****059
邮编 2266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时30分 至11时0分,下午2时0分 至4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到www.ntcetc.cn查询具体的报名方式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9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4时0分,下午2时0分至4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楼 室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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