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用房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用房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用房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用房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19-26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用房设计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

第1包: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金穗社区用房设计服务;

第2包: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潭西社区用房设计服务;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设计成果,相关服务至合同竣工为止。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

第1包: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第2包: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预算的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专业(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6.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7.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2投标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3 投标人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7.4投标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5投标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单位参保人员)。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7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7.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9月25日(节假日除外;11:30—13:30午休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C区324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第一包:0.5万元、第二包0.3万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五楼A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须将转账或汇款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柴莹 联系电话:189*****06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A区

联系人:关欣媛 联系电话及传真:****-********

邮政编码:130122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服务 用房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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