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静海区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编号:JJZC-2019-0906)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静海区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编号:JJZC-2019-0906)招标公告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 静海区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 (项目编号:JJZC-2019-090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静海区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静海区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 2.项目编号:JJZC-2019-090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7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9-18 到 2019-09-2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7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领取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注: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0-09 09:30 2.开标时间: 2019-10-09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曹嘉亮、杨凤霞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3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韩林琳:********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 |
招标
|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